幹已 作品

第14章 沒緣的袁梅

    現在,袁梅就站在面前,還是那直楞楞的眼神,不過這回眼神中多出了一股火熱的氣息。看著袁梅那滿臉的緋紅,林峰已經敢肯定袁梅是喜歡上自己了。如果說三年前,袁梅可能只是單純報恩的心思,那麼三年後,她絕對有了“無以為報,以身相許”的想法了。

    林峰頭疼了,他是不可能答應袁梅的,當時救她可不是為了圖什麼,難道讓他見死不救嗎?這種事情他可是幹不出來。但是,他也不可能因為救了一個落水的人,就要與這個人結婚啊!

    難道兩個人結婚不是要兩情相悅,互相喜歡嗎?而他和鳳舞才是兩情相悅,又怎麼可能和別人結婚呢?

    可是,袁梅才十五歲,說到底還是個孩子,自己實在不忍心當面拒絕她,所以就只能以逃避應對了,希望她能夠知難而退,免了這個心思。

    在那時的農村,十五、六歲的年紀尋門親事、結婚生子也不算早,三十來歲當了祖輩的也不乏其人,這其實是傳統文化中傳宗接代、延續香火的客觀要求。

    如果家裡沒有一個頂門立戶的男丁,無論在家族或是在村裡都會受到排擠和欺辱,原本應該得到的權利和利益也會被剝奪。

    還有,如果沒有足夠的男丁從事農業生產,也就沒有辦法供養更多的人口,保護和壯大族群,所以,為了增加生育數量、多生男孩,提早一點結婚生子便成為很正常的事了。

    但林峰不會,他們這些已經受過教育的人,更希望的是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去過與這裡不一樣的生活。

    此時,林峰瞥見一旁的方文山一臉壞笑,便轉頭對袁梅說:“袁梅,我和你表哥要出去一趟,你要沒什麼事,我們就先走了!”說著,拉著方文山就往街巷外走。

    袁梅卻說:“林峰哥,我…我有話和你說!”林峰只好停下來。方文山覺得自己站在旁邊聽,似乎有些不合適,“我去前邊小賣店買點東西,林峰,一會兒你去那找我!”說著,也不等林峰的回話,一溜煙地跑進了小賣店。

    林峰嘴裡嘟囔,“這小子躲得還真快!”回頭再看袁梅,兩個人就低頭無言了。

    方文山家門口的街巷不寬,只能容下兩三人並排行走,一側是高大的山牆,而另一側是家戶的圍牆,街巷幽靜而深邃。

    在院內生長的蒼柳,已將垂蔓懸在了巷道的上空,陽光穿過這枝條和綠葉的縫隙,映在地面上星星點點、斑駁陸離,不時地還映在了林峰和袁梅臉上、身上。微風襲來,垂蔓擺動,柳梢輕輕劃過林峰和袁梅的臉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