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小榮 作品

第211章 少年與龍

    從某種程度上說,這些人對百姓過度的特權,才是神都矛盾如此激烈的根源所在。

    如果能解決這一問題,從百姓身上獲取的念力,足以讓李慕省去數年的苦修。

    回到都衙之後,李慕找來《大周律》,《周律疏議》,以及另一些有關律法的書籍,在陽丘縣和北郡時,李慕只管抓人,審案和判罰,是縣令和郡尉之事。

    來了神都之後,李慕逐漸意識到,熟讀法律條文,是沒有壞處的。

    想要推翻以銀代罪的律條,他首先要了解此條律法的發展變遷。

    此法是在先帝時期所創,初期之時,只要不是謀逆欺君之罪,即便是殺人放火,都可用金銀代罪。

    後來,因為代罪的範圍太大,殺人無須償命,罰繳一部分的金銀便可,大周境內,亂象四起,魔宗趁機挑起紛爭,外敵也開始異動,百姓的念力,降到數十年來的最低點,朝廷才緊急的縮小代罪範圍,將人命重案等,排除在以銀代罪的範圍之外。

    這樣雖然暫時降低了此事的影響,但此法一日不廢,一日便是大周頑疾。

    之後,有不少官員,都想推動廢除此法,但都以失敗告終。

    其中,一位名叫周仲的刑部官員,曾經主張變法,短暫的廢除了此法幾個月,便被既得利益的舊勢力反撲,變法失敗。

    這名叫做周仲的官員,主張以法治國,強調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他堅持律法應該一視同仁,廢除以銀代罪等……

    這種想法,和具有現代法律觀的李慕不謀而合。

    只不過,此人的想法雖然超前,但卻是和整個統治階級作對,下場應該不會很好……

    李慕嘆了口氣,打算查一查這位叫做周仲的官員,後來如何了。

    他走到外面,找來王武,問道:“你知不知道一位叫做周仲的官員?”

    “噓!”王武聞言,面色一變,說道:“頭兒,不可直呼這位的名諱……”

    李慕面有異色,問道:“為何?”

    王武忐忑道:“他是刑部侍郎,舊黨中激進一派的中流砥柱,他枉顧律法,黨同伐異,將刑部打造成舊黨的刑部,庇護了不知多少舊黨眾人,舊黨那些人之所以敢在神都囂張,就是有他在,百姓們私下裡叫他周閻王,閻王讓你三更死,不會留人到五更……”

    李慕搖了搖頭,說道:“我們說的,肯定不是同一個人。”

    李慕說的周仲,不畏權貴,立足百姓,推動律法變革,王武說的刑部侍郎,是舊黨惡勢力的保護傘,此二人,怎麼可能是同一人?

    李慕道:“他以前是刑部員外郎。”

    孫副捕頭走過來,說道:“當今刑部侍郎,十幾年前,就是刑部員外郎。”

    李慕愣了一下,問道:“刑部有兩個名叫周仲的員外郎嗎?”

    孫副捕頭搖頭道:“只有一個。”

    李慕愣在原地許久,依舊有些難以相信。

    再三確認過之後,李慕才不得不承認,他們說的,的確是同一個人。

    以前那個敢於挑戰權勢,為名請命,推動法制改革的周仲,就是現在顛倒黑白,混淆是非,庇護惡勢力,讓神都百姓聞“法”色變的周閻王。

    當年那屠龍的少年,終是變成了惡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