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雲林心瑩 作品

第一百一十七章 對抗暴力只能使用暴力


                 催債,是一門大部分遊走於灰色地帶的厚黑生意。目的,是縮短催收僅是起到了縮短債權實現的實效,以更高效率的回收本錢繼續放貸。

  俗話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欠錢不還,也是最討人嫌的事情之一。

  可天下借出去的錢,收回來哪是一件那麼容易的事情?讓欠大錢的人把錢還完,那可更是一件困難的事情。

  會影響放債者們的生意,也就是影響掙錢。為了增加效率,催債這門生意......誕生了。

  其實借貸本來是再正常不過的。如若史記中也有馮諼“薛國市義”,“券遍合,起矯命以責賜諸民,因燒其券,民稱萬歲。”也是在歷史上給“借貸”留下過好名聲。小說

  但那為數不多的好事兒之後,可就大多不是這麼溫柔的手段了。大唐《唐律疏議》,欠債老賴可不僅僅是打板子蹲大牢,甚至要負苦役還債。民國時期出名的上海灘“斧頭幫”,一日之間造好百把利斧上門和資本討債。

  無論好壞,爭取利益永遠是人的本性,要不怎麼談錢傷感情?

  借出去的拿不回來,那就是淨虧。本來應得的拿不到,那就是要被指著鼻子罵“和著小姨子跑了”。

  人和錢,那就是會急。急了人就能做出很多事情來,也就是如此,催債就往往不是合法的強制和暴力,而是更加激烈的強制和暴力。

  在各種需求之下,這個有妖魔鬼怪的世界之中,一種名為“催債人”的靈怪便應著需求誕生了。

  顧名思義,它們專為催債而生,為催債者服務。只要簽下召喚的契約,無論富貴貧賤,它們便會獲得人的形體和基本的交談能力,向著要催債的對象進行不留餘地的暴力威脅——直到它們認為那位債主下定決心能還好錢,或有其他的人能幫他還好錢。

  自古而來,這群行動心狠手辣,不講道理的催債人,在歷史上留下了不少的傳說,也確實地幫助簽約的債主拿回了不少的東西。

  只不過,那極端暴力的手段,和完全不聽人說話的理智,也著實給他們招了許多諸如“低能”“恐怖”的名聲,再加上那相對有些昂貴的契約金,召喚他們的貧者居少,而富者居多。眼下這三名催債人,就是那張迫心的債主花了一筆錢與其簽訂契約召喚而出。

  “呵?”

  “喲,一個小孩兒拿著玩具就來了?”

  “純銀的劍呵,這興許值點錢。”

  見有人暴力抗催債的,那催債的可真就樂了。

  做這行的,就代表著不怕別人反抗。本就是要用暴力叫人妥協,道德面子當然可以丟在腳下踩著。但,唯獨自身這邊不能失了牛皮糖的賴皮,和黏上就絕要撕下一塊皮的氣勢。

  作為“催債”意義而生的靈,更沒了人類的怕。它們只知道催債,只知道要如何完美貫徹這些,讓人還錢。而這其中,根本沒有道理可講,根本沒有商量餘地!

  不停下的,三名催債人舉起手中棍棒,朝著紙鏡揮砍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