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迷蹤 作品

第一章,少女的心臟21


                 21

  刑警走後,於泰坐在董事長辦公室寬大的皮轉椅上想著心事。喬美娜的身影又浮現在自己面前。

  十天前,她來到我的辦公室。我以為她給我送來了什麼材料,或要彙報什麼事。沒想到她坐到了我的寫字檯的對面。

  她看著我,說:“董事長,我有件事想求你。”

  “什麼事?”我抽著中華煙問。

  “我想到國外去生活。滅了顧鵑以後,我心裡一直不安定。顧鵑晚上總出現在我腦海裡,或出現在我夢中。聽說現在公安局也在追查顧鵑消失的原因。很可能會查到我的。我一天如坐針氈呀,所以想到國外去生活。”

  “你不要疑神疑鬼的,要沉住氣。心靜自然涼。”我對她說。

  “不行。我控制不住我自己,每天都寢食難安。這樣下去,就是不被警察抓住,我也得患上憂鬱症或精神病。我得走。再說,我離開了對你也有好處,你少了一個知情者。”

  聽到可以少一個知情者這句話,我也有些動心了。我說:“你實在要走就走吧,看你這樣子,我也攔不住你。我給你十萬錢,你就安排出國吧。”

  喬美娜瞪起漂亮的圓眼睛:“十萬元哪夠呀,董事長,你得大方些。”

  我心裡很不快,但又控制住自己問:“那你想要多少?”

  “董事長,你想一想,我到國外生活,得有一座房子吧?買一座稍好一點兒的房子得多少錢?還有其它費用……”

  我皺了皺眉,問:“你就直說吧,到底想要多少?”

  “一千萬。買座稍好的房子就得五百萬以上呀。剩下的做生活費。”

  你他媽的真敢獅子大開口呀!我在心裡想,嘴上說出的話卻要和緩些:“你是想出國當公主呀!”

  “這是出國過起碼的舒服生活所必須的。你現在也有上億元了,拿出一千萬給我也不算什麼的。”喬美那鮮紅的小嘴輕巧地說著。

  “如果我拿不出這麼些呢?”

  “你不是拿不出,除非你不想拿。”

  “如果我不想拿呢?”

  “董事長,你不仁我也會不義的。”喬美娜漂亮的小臉蛋繃了起來。

  “你要怎麼樣?”我也把臉繃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