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游泳小魚 作品

第13章 孃的先擇1

    老太太眸中利光一閃:“可真有其事?”

    顧明秀正要回答,顧知遠黑著臉急匆匆走來。

    “如何了?”老太太問道。

    “何知行告到知府處,說阿炫當街行兇傷人,兒子賠罪也無濟於事,非要將阿炫捉拿入獄。”顧知遠道。

    盧氏一聽火冒三丈:“你賠什麼罪啊,錯的又不是我們,他兒子縱馬行兇在前,我兒不出手,難道傻站著讓他撞嗎?”

    “可如今受傷的是他兒子,命雖撿回來,一條腿廢了。”顧知遠道。

    盧氏:“那又如何?是他兒子咎由自取!”

    顧知遠被她懟得火起,冷哼道:“婦人之見,我懶得同你說。”

    盧氏一拍桌子就要發火,顧明秀忙拉住她,對顧知遠道;“爹,你可探過何嚴偉的傷勢了?確實廢了一條腿嗎?”

    顧知遠道:“何家沒讓我探病,是聽大夫說,傷勢很重,除非有奇蹟,否則他那條左腿就算能治好,以後也會有破敗殘疾,何行知只這麼個兒子,心疼憤怒也是有的。”

    崔老太太道:“這事也不用怕,阿炫並未行兇是事實,當時街上肯定還有目擊證人可以證明何公子有錯在先。既便告到府衙,阿炫也未必有罪。”

    “兒子也是這麼跟徐大人說的,可徐大人說,無論如何,何公子身受重傷是實事,何公子本是去制瘋馬的,哪知阿炫也撞了進來,雖然也是為了自救,但傷馬眼的法子太過陰損,可以用更安全些的法子,所以,阿炫也有過失,就算不坐牢,也要奪了他的功名。”

    因罪奪去功名之人,是不可以再參加科舉的,也就是說,顧炫暉的前途還是要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