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夏半生 作品

第359章 執法嚴正——徐有功

    徐宏敏,字有功,洛州偃師人,國子監博士徐文遠的孫子,青年時期舉明經及第,歷經蒲州司法參軍、司刑寺丞、秋官郎中、侍御史、司刑寺少卿等。是武則天時期與酷吏鬥爭的一面旗幟,也是歷史上罕見的一位以死守法、執正的法官、清官。死後武則天追贈他為大理寺卿,唐中宗李顯登位後加贈他為越州都督頭銜,並特下制書表彰:“節操貞敬,器懷亮直,徇古人之志業,實一代之賢良”和“卓然守法、雖死不移。無屈撓之心,有忠烈之議。”

    在蒲州任司法參軍期間,其政績已十分突出,在蒲州審判一切案犯時,都“力求寬仁,從不輕易動用刑訊,也不輕易判人笞杖刑”,而用傳統的仁義道德去教育啟迪案犯悔悟自新。為此,蒲州百姓和官吏都很受教育和感動,稱徐有功為“徐無杖”,在他的感化下蒲州各地民風大改。徐有功3年任滿,竟沒有一次在審判案犯時用了杖罰的,因而“徐無杖”之名也就越傳越響,傳到了京城長安,被宣詔進京,擔任起了司刑寺丞的重要職務。這說明徐有功的升遷,是以他“徐無杖”的顯著業績和才能。

    高宗去世,武則天以皇后身份臨朝執政,繼而她又“革唐命”自稱“聖神皇帝”,徐有功就是在這一複雜的政治背景下,上任至司刑寺的。對武則天的稱帝,唐的不少舊臣和李氏宗室貴族,都十分反對,有的還起兵反對武則天,徐敬業的揚州起兵,唐宗室李衝、李貞的起兵反武等等。武則天自然深惡這些舊臣和唐宗室貴族,都一次次派兵將他們鎮壓了下去,面對這嚴峻的政治局面,武則天為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一面任用酷吏,誣構大獄,偏離法規,接連誅殺所謂不法的唐的舊臣和宗室貴族,以此來震懾潛在的敵對勢力,達到她的政治目的。

    要打擊敵對勢力,就必須要一批酷吏做她的幫手,所以她所選用的酷吏也是“不拘一格”的,如有名的酷吏來俊臣、周興等人。有的原都是斗大的字不識一筐的市井無賴,靠的就是告密狀誣陷人起家的,徐有功在這種政治氣候下仟司刑丞,如果他也能和來俊臣、周興等那樣,阿諛逢迎與酷吏們同流合汙、偏離國法按武則天的意圖審案判案,憑他的奇才,高官厚祿自然也指日可待。然而徐有功不是這樣一種人,而是義無反顧地執法守正,冒著殺身之禍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制止著各種冤假錯案的泛濫。例如,他與武則天的第一次衝突:武則天為及時廣泛地掌握敵情,她在全國各地大設告密之處就是在朝堂上她也設有告密箱,凡是能告發謀反大案的都能給予重賞,因而全國告訐之風大起。

    有個叫馮敬同的人,他投狀密告魏州貴鄉縣縣尉顏餘慶,曾與去年起兵被殺的李衝通同謀反。武則天馬上叫酷吏殿中侍御史來俊臣審理此案,顏餘慶被逮至長安後,來俊臣馬上提審,強逼顏餘慶承認是李衝謀反同黨,顏餘慶大喊冤枉,經過他的嚴刑逼供,無奈顏餘慶只得認罪寫了供狀:從供狀看,顏餘慶與李衝只能說是一般關係,與謀反怎麼也聯繫不上。來俊臣知道這位聖神皇帝需要的是什麼,他為了邀功,不擇手段地使用各種刑罰對顏餘慶進行逼供,顏餘慶受不起皮肉之苦,最後只得在供詞上寫上了“與李衝通同謀反”的字樣。

    來俊臣見顏餘慶認罪丁,便上奏給了武則天,武則天看了供詞後,叫來俊臣將此案轉交司刑寺正式判刑。司刑寺對侍御史轉來的案件,在以往,幾乎是一律按侍御史定的判決。而這次,接顏餘慶案的是新上仟的司刑丞徐有功,徐有功細閱了案卷,他覺得查出雖然顏餘慶自己已承認了,但“與李衝通同謀反”罪證不足,徐有功清楚供狀的其中曲直——重刑出冤鬼。徐有功與顏餘慶沒有一點親戚關係,是法律的公正、公平和無私驅動著他查明實情,他想著如何能糾正已定的冤案或縮小與法律的偏距,減輕顏的罪名,他查閱了武則天當年發的《永昌赦令》,發現“魁首”和“支黨”字樣,他微微一笑,“我何不如此這般。”

    於是,他在審判顏餘慶案件時.便援引了《永昌赦令》判顏餘慶為李衝謀反案的“支黨”,流放三千里,讓顏餘慶免去死罪。這一“支黨”的判決,不但惹惱了來俊臣,也使其他幾位酷吏不滿,另一位酷吏侍御史魏元忠便直接上奏武則天,請求將顏餘慶按謀反魁首處斬,家口籍沒,武則天准奏下敕。在古代,皇帝下敕判決是最高最終的判決,任何人都要照辦,然而徐有功憑著他執著的——執法應公、守法要正;法是國家的生命,行動的準繩;法不正國家便亂了套,硬著頭皮要向武則天強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