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夏半生 作品

第600章 協贊中興——裴垍

    李吉甫出任淮南節度使,唐憲宗遂拜裴垍為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主持朝政,加任集賢院大學士、監修國史。當時,百姓輸賦稅於州府要分成三份:一曰上供;二曰送使;三曰留州。在唐德宗建中初年制定兩稅法時,物重錢輕,後來漸至物輕錢重,百姓賦稅交錢,這樣稅額到唐憲宗時就增加了一倍。此外,唐時所說的“貫”或“緡”,按規定為千錢,但在習慣流行中並不足千錢,稱省估,州里長吏為了中飽私囊,讓百姓以足額交錢,稱為實估,這樣又加重了人民的負擔。裴垍為相以後,奏請唐憲宗同意,將天下留州送使錢,改由省估徵收。同時規定觀察使或節度使,只徵收所在州的賦稅作為公費開支,如不足,才可徵收所轄支郡,這樣減輕了人民的負擔。

    當宰相時,還很年輕,但是嚴肅為政,依法辦事,頗有一番作為,一心為國家朝廷辦事,觸犯了勳貴舊臣的利益,引起他們的不滿。但因裴垍事事在理,又得到唐憲宗的支持,他們奈何不得。此外,裴垍注意聽從不同意見,以補自己的不足。

    裴垍為翰林學士時,曾舉薦李絳、崔群同掌機要政務;為宰相以後,又用韋貫之、裴度為知制誥,擢拔李夷簡為御史中丞,這些人後來都相繼機任宰相,為一代名臣。他選用的其他人也都很精明,不負人望。裴垍才能兼備,風範凜然,知人善任,在他前後擔任宰相的人中,是無人可比的,時論認為:他執政時期朝無奸侫,百業漸興,出現唐朝後期少有的清明時期。當時,吐突承璀很受唐憲宗的恩寵,常尋機向唐憲宗有私人請求。但唐憲宗礙於裴垍,不敢如吐突承璀所願,並誡其收斂一些,唐憲宗由於對裴垍信重,在朝廷常稱其官號,而不直呼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