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夏半生 作品

第539章 創榷鹽法——第五琦

    第五琦,字禹珪,京兆長安人,唐朝中期政治家、理財家。以明經科入仕,歷任御史中丞、御史大夫、京兆尹、太子賓客、戶部侍郎判度支、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度支使、鑄錢使和鹽鐵使等官職,封為扶風郡公。建策起江淮財賦,創榷鹽法,改革貨幣制度,為安史之亂後的唐朝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第五琦,作為第五庭的三子出生於京兆長安,幼年失去雙親,與哥哥第五華相依為命,敬重兄長,兄友弟恭。以明經科入仕,先後任黃梅縣尉、楊子縣丞等職務。為人耿直,因直言進諫觸怒權貴,而被貶為南豐縣尉,此後又遭遇過三次貶謫,歷任青州從事、河南招討判官。

    在陝郡太守韋堅手下任職,韋堅擔任的江淮租庸轉運使一職被免去,改任刑部尚書,其陝郡太守職務由御史中丞楊慎矜接任。韋堅的妻子姜氏是姜皎的女兒,姜皎是李林甫的舅父,所以李林甫對韋堅很親暱,後來韋堅因開通漕運得到唐玄宗的寵信,有了成為宰相的志向,加之他又與李適之交好,導致李林甫從此厭惡韋堅,並藉此機會將韋堅調回中央,暗中剝奪他在地方的實權。第五琦受到韋堅的牽連導致貶官,通過多次升遷當上了須江縣丞,太守賀蘭進明頗器重第五琦的才能。

    安祿山反叛,賀蘭進明調駐北海,向玄宗奏請,提拔第五琦為錄事參軍,此時安祿山已攻陷河間、信都等地,賀蘭進明未派兵抗禦,玄宗大怒,派遣使臣持刀趕來宣旨說:“你若不火速發兵,立即就地正法。”賀蘭進明十分恐懼,不知道如何應對,第五琦便建議用重金招募勇士,出其不意奇襲賊軍,賀蘭進明採用其計,收復了失陷的郡縣。

    唐肅宗駐彭原時,賀蘭進明派第五琦上朝奏事,第五琦陳奏道:“現在是朝廷急需用兵之時,然而軍隊強大戰鬥力源自於充足的糧餉供給,而糧餉直接同賦稅掛鉤,賦稅多出於江淮一帶,倘若能授我一職,悉數將東南的錢財化作軍餉,立即支援函谷關、洛陽前線,只待陛下下令。”肅宗聽後大喜,讓第五琦擔任監察御史、江淮租庸使。肅宗後來接連提升第五琦為司虞員外郎、河南等五道支度使、司金郎中,兼御史、諸道鹽鐵鑄錢使。鹽鐵使這個官職,就是從第五琦開始設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