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夏半生 作品

第431章 伴食宰相——盧懷慎

    盧懷慎,字懷慎,滑州靈昌縣人,祖籍范陽郡涿縣,唐朝時期宰相,潭州參軍盧挺之子。出身范陽盧氏北祖第三房,廉潔謹慎,進士及第,歷任監察御史、吏部員外郎、侍御史、御史中丞,遷兵部侍郎、黃門侍郎,冊封漁陽縣伯。身居高位,為官清廉,唐玄宗繼位後,以本官加授同平章事,遷侍中兼吏部尚書,成為宰相。自認才能不如宰相姚崇,遇事推讓,成為“伴食宰相”,上表致仕,病逝於家中,追贈荊州大都督,諡號文成。

    盧懷慎,年輕時廉潔謹慎,後考中進士,歷任監察御史、吏部員外郎。唐中宗復辟,將武則天遷居上陽宮,並十日一去朝見。盧懷慎時任侍御史,進諫道:“昔日漢高祖稱帝后,五日朝見太公一次,是因為他以布衣取天下,故將尊貴歸於父親。如今陛下遵循成法、繼承皇統,怎可效仿漢高祖?應天門離提象門不過二里,騎馬不能成列,乘車不能並行,陛下屢經於此,萬一有愚人犯駕,又該如何?臣認為應該將太后接到內朝奉養,不勞陛下出入。”唐中宗不聽。

    景龍年間,盧懷慎改任右御史臺中丞,又上疏朝廷,評論時政得失,主要提出三條主張:“諸州都督、刺史、別駕、長史、司馬、畿縣縣令任職不滿四年,不能遷官。政績優異者,可加賜車馬裘服,可提高俸祿官秩,可派使節慰問,可下詔書勸勉,需到有公缺之時再加以提拔。對於毫無政績、貪婪暴虐者,則免官放歸鄉里;將員外官中有才能可以擔任地方長官或高級僚佐的官員,加以升遷外放,由朝廷核查政績。年老有病不能任職者,一併停罷;因貪贓而被停罷官職者,罷官不到十年,不得加以錄用。”奏疏呈上後,唐中宗仍不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