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的襪子 作品

第1734章 不想長大

    底下的人全都傻眼了。

    沒有人能做到安然的地步。

    讓他們寫首歌可以,也許並不需要太費力,但能把一首交響樂曲,改成流行歌,還結合的這麼完美,那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不說別的,就是麥爾斯這樣的搖滾老狗,都自問做不到這個地步。

    他也不大看的起玩流行音樂的。

    可他對交響樂沒這麼深的造詣啊。

    讓他即興寫首歌也可以,可做不到這麼經典。

    更別說交響樂和流行樂結合,用這種躁動的音樂來表達內心了。

    這就是大師級的造詣。

    歌曲才唱了幾句,就已經讓麥爾斯佩服的五體投地,恨不得跪下叫“爸爸”!

    從未見過有人如此犀利。

    卡魯維則不停的驚歎,“你聽到了嗎?大量的管絃樂進行龐大是的編曲,這首歌有濃郁的復古感。”

    “當然!”這點麥爾斯怎麼會聽不出來。

    麥爾斯甚至閉上眼睛,仔細聆聽,這首歌裡帶給大家的東西太多了。

    衝擊太大了,不管漏掉任何一點都是遺憾。

    “古典的風格,流行的風格,交響樂風格,還有搖滾!這裡面還有搖滾的味道!”麥爾斯興奮的道:“卡魯維你聽到了嗎?裡面還有搖滾的風格。”

    “當然,當然!”麥爾斯已經激動的不行了。

    作為西洲搖滾樂裡的頂尖人物,很難想象,麥爾斯會為一首非搖滾樂的歌曲如此激動。

    要知道搞搖滾的人,多少都有點高傲和叛逆。

    甚至可以說是怪異。

    但這首歌卻讓麥爾斯心服口服,說不出半點缺點了。

    而且聽不懂歌詞的他,這首歌卻帶給他深深的震撼,這首歌帶給他無以倫比的共鳴。

    就是歌曲裡傳達出來的叛逆。

    這才是今晚他感到最痛快的事。

    安然居然一下糅合了好幾種風格,而且結合的如此完美無瑕。

    什麼是音樂?這才是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