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自翕張 作品

第578章 聲名鵲起

    李蓮傑是宗師派,動作瀟灑優美,特別有宗師的派頭。

    駱天明又開創了一派,可以叫做兇悍派,整個人如同原始叢林走出來的猛獸,極其悍勇殘忍,甚至都不用打,只是一個眼神,就能嚇的對手喪失鬥志。

    這個評價,未免有些太高了,竟然將一個初出茅廬的小子,和程龍、李蓮傑相提並論。

    最可恨的是,評論中還順帶踩了其他人一腳,如洪錦寶、甄子單、趙雯卓等等,全都被列為第二等。

    要知道,駱天明現在可是跟洪錦寶的,而且還是資歷最淺的一個。

    要不是《拳霸》的劇本、資金都是駱天明提供的,這部片子怎麼也輪不到他來當主角。

    現在有人把洪錦寶給駱天明當墊腳石,即使這話不是駱天明說的,洪錦寶也難免心裡有些疙瘩。

    於是在《拳霸》上映的第二週,洪錦寶就把駱天明叫到辦公室,遞過一份文件,說道:“簽了吧。”

    駱天明接過一看,發現是一份合同。

    他在和洪錦寶拍《拳霸》之前,就簽過一份合同,不然洪錦寶怎麼可能輕易幫他拍片?

    那份合同雖然是新人合同,但鑑於駱天明的功夫和醫術,所以待遇還算不錯,收入三七分賬,年限是八年。

    條件聽起來苛刻,但對新人來說已經很寬厚了,其他新人都是一九分賬,新人拿一,公司得九。洪錦寶給駱天明三成,已經很大方了。

    而新的合同又寬厚了幾分,竟然是五五分賬,只是年限變成了十年。

    八年變十年,也不算什麼問題,但最大的問題是,合同中居然規定,駱天明的所有商業活動,都必須聽從公司的安排,否則將視為違約,要賠償天價違約金。

    這就有點過分了,要是洪錦寶再不讓駱天明拍片,駱天明豈不是從此就只能默默無聞?

    所以駱天明指著這一條,堅決的道:“分賬可以是一九,我甚至不要錢都行。但是,這一條必須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