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自翕張 作品

第400章 ?第一次行動

    當駱天明回到警校時,不論是教官還是學員,都對他笑臉相迎,不少人還豎起大拇指。

    原因很簡單,在放假期間,駱天明“巧遇”了一起搶劫案,他單槍匹馬、赤手空拳就抓住了四個手持長短槍的劫匪,連隨後趕來的警察都被鎮住了。

    駱天明一戰成名,將來必然前途無量,警校的人,當然都要笑臉相迎了。

    除了駱天明之外,其他學員也或多或少都遇到點事。

    實際上,學員放假期間的行為,也是警校對他們的考核內容,那些以為放假了就可以放縱的人,都會被扣分。

    不過陳永仁比較特殊,他在和女朋友約會的時候,女朋友被一個小混混調戲,他就把那個小混混揍了一頓。

    巧合的是,這個被揍的小混混,正是他未來的老大,傻強。

    不得不說,緣分這種事,真是難以言說。

    這件事不算大,但也是扣分了,因為陳永仁下手比較狠,超過了自衛的範疇。

    如果陳永仁此時已經是正式的警察了,這件事根本不叫事,警隊的同事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但還在警校的學員就不一樣了,對他們要求的比較嚴,這事就通報到了警校。

    這也成了將陳永仁開除的藉口,在黃志誠選中他去臥底後,警校就用這個理由把他開了。

    開除一個學員不是把人趕出去就完了,警校作為紀律部隊的一部分,必然要用這件事訓誡其他學員。

    於是所有學員都在操場集合,然後由教官當著所有人的面,將陳永仁趕了出去。

    當陳永仁揹著一個單肩包走出警校的大鐵門時,教官最後說了一句:“看到沒有?這就是不守規矩的下場,你們有誰想和他換嗎?”

    這個時候,陳永仁回頭看了一眼,駱天明隔著大鐵門也看了他一眼,心裡嘀咕:“我想和他換。”

    這不是說臺詞,而是駱天明的真實想法。

    當了警察,受限制太多,很多事情不好發揮。

    反倒是去當古惑仔,可以想做什麼做什麼,憑駱天明腦子裡的高科技知識,隨隨便便就能弄個財團大佬噹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