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優斯特 作品

第三十一章 福寶

    走到縣衙門口,方鬥見到先前的小捕快,牽著一個哭鬧的孩童,硬往外拽。

    “我不要去,不要去!”

    “福寶要回家,福寶有家,有爹孃!”

    “嗚嗚嗚!”

    小捕快青嫩的臉上滿是尷尬,低聲勸說,“乖,慈幼院的姆媽是好人,會好好待你!”

    孩童約莫六七歲,生的白白嫩嫩,衣服材質也不俗,顯然不是出身寒微,應該同為大戶出身。

    方鬥停下腳步,蔡捕頭正送他出門,見狀走上來,“怎麼了?”

    方鬥指著孩童,“怎麼回事?”

    他清楚記得,這孩童是他親手從蛋殼取出,也是郎七拐賣的孩童之一。

    聽說這段時間,所有被拐的孩童,都被家人借走,怎麼還漏了一個?

    “這孩子叫福寶,他的情況,哎,一言難盡!”

    蔡捕頭給方鬥解釋起來。

    原來這孩子已經懂事,甦醒後說出自己來歷,他名叫福寶,來自隔壁縣的姜家莊,是莊主夫婦的老來子。

    “既然如此,就派人送回姜家莊,如果派不出人手,送信叫姜家莊來接人。”

    本縣距離姜家莊,足有上百里距離,起碼要走上幾天幾夜。

    姜家莊有數百人口,莊主是大地主,財力豐厚,又是老來得子,肯定巴不得當面見到兒子。

    蔡捕頭嘆了口氣,“果真如此,那就好辦多了!”

    他第一時間派人,通知臨縣的姜家莊,結果很快得到回覆,莊主夫婦的獨生子一直在莊子裡,從未走失過。

    “那一定是記錯了,孩童年紀小,或許是附近走失。”

    蔡捕頭嘆氣搖頭,“我也想到,結果在隔壁縣打聽,並未有類似福寶的孩童走丟。”

    “這就麻煩了?”

    方鬥也知道,孩子的記憶有真有假,又被郎七拐得遠離家鄉,想要靠福寶的回憶,怕是找不到來歷。

    “沒辦法,縣衙也不能養孩子,只好送到慈幼院中!”

    “什麼,慈幼院?”

    聽名字,慈幼院和福利院、養老院功能類似,但這是封建社會,有這麼好的事情,能建立類似現代的公益慈善機構嗎?

    答案是不能!

    本縣的慈幼院,甚至還有餓死人的先例,無家可歸的孤兒,就算去當乞丐,也不肯進慈幼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