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權秦舒柔 作品

第五十八章 護才制度

    蕭權轉過頭,沈揚已經身首異處,那一雙尚未合上的眼睛滿是憤怒和驚愕。

    在臨死前,他又怒又羞,他應付白起十分吃力,而白起一隻手臂受傷,還是單手作戰,沈揚竟然比不過。

    區區一個七品小官,便這麼自大,這樣的性情若是生在尋常人家,便是被嬌慣的紈絝子弟。

    沈揚不過是一個普通人,助紂為虐,便以為自己也是一頭猛虎,他忘了在京都之中,他敢輕易要了別人的命,別人也能要了他的命。

    殺人者,人恆殺之。

    蕭權一個平民,殺了七品小官,按照大魏律法不用負責。護才制度,是為制約四品以上的官員、以及保護平民士子而生。

    大魏規定,四品官員以上的護才,雖然殺四品以下官員不用負責,但四品以上官員相殺,那就要掂量掂量一番了,因為高級官員的護才相鬥,雙方主人通通收監處理,再由律法定罪。

    四品以下官員的護才相殺,若是低級官員和平民贏了,低級官員或者平民不用負責。若是高級官員贏了,責罰也極為輕巧,官府走個形勢,判定高級官員尋釁滋事罪,入獄一個月,出來後官復原位。

    也就是說,如果今天蕭權慘死街頭,沈揚在獄中呆一個月後,依然能出來悠哉悠哉做個官。以沈揚在大魏的人脈關係,連這一個月都不用坐。

    這個制度告訴官員,在大魏,只要你四品以下,技不如人會死,不要輕舉妄動。但也告訴平民,若有官員想傷害你,你有本事反殺,只要你贏了就不用負責任。

    在大魏,最保險的辦法就是不配護才。有護才的官員,不能對沒有護才的官員下手。若是下手,便是違背了制度,一旦相殺,有護才一方無論輸贏,都會被賜死。

    今日引來的擊殺,在所有人眼裡看來,是蕭權咎由自取。若蕭權沒有護才,沈揚哪會找他麻煩。

    蕭權不以為然,和護才為伍,文人士子才能走得更遠。

    通過蕭權的解讀,護才制度其實是皇帝給文人士子發的皇家保護牌!onclick=”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