鯊魚禪師 作品

187 春風得意馬蹄疾

    三書六禮,因為王角基本就是個“孤兒”,所以只有“聘書”算是合格的,只是現在的“聘書”,也跟以前的“聘書”不太一樣。

    而是結婚證。

    第二次內戰之後,因為連女人都跟著排隊槍斃,這結婚證的含金量,那總歸就是槍子兒多重它多重。

    只是像模像樣的地區,還是少,四海邊陲,女性地位仍舊全看孃家的實力,實力強就嗓門大,實力弱就是在夫家伏低做小。

    至於說結婚證不結婚證,全看離婚時候官府能不能撈到錢。

    在衙門裡吃這碗飯的“訟棍”並不在少數,因為“和離”這個事情,有“大推恩令”和沒有,就是一個天一個地。

    改元貞觀之前,“和離”對豪門來說,那就是個屁,最終拼的還是門閥底蘊,還有朝堂上的聲浪。

    現在不一樣了,再窮的地方,只要有知識分子願意給你打官司,老孃們兒一口氣能承諾,離婚之後,這財產掏一半出來當官司費用,這些個讀了書的,能把老孃們兒的前夫折騰成一條死狗……

    還不帶重樣的。

    沒辦法,鬧大了就是同窗同學串聯,鬧騰到省部衙門,這事兒就算完蛋。

    有鑑於此,哪怕是南海這種鬼地方,豪門不是沒有,但也沒辦法三代以內保持團結,內部傾軋和私設刑堂也是比比皆是。

    與之對應的,就是離婚案件遍佈所有的階層,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

    涉及到財產分配,那就沒辦法做到一手遮天。

    畢竟,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

    也因為如此,結婚之時的聘禮,往往夫家都會各種顯擺。

    一是顯示實力,兩家也都有面子。

    二是萬一離婚,那至少聘禮錢,是可以拿回來的。

    同樣的,妻族也會把嫁妝曬一遍,走街串巷不至於,但是在夫家的正堂,是要擺好的,一是給祖宗牌位的祖宗們看一看,二是給還活著的夫家長輩們看一看,三是給賓客們看一看。

    如此,將來離婚,這錢,也是可以拿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