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一耕 作品

第21章 ? 紅包

    他倆談妥了。

    彭嚮明雖然說的是讓他倆談,但話裡話外的傾向性那麼明確,他倆要是談不妥才叫怪了——唯一稍稍叫人有點驚訝的是,胖哥果然還是拒絕了拿幾百萬的違約金直接離場的選擇。

    儘管都在意料中,但彭嚮明還是稍稍有點小得意的。

    這說明在胖哥孔泉的心裡,自己在未來五年內能帶給他的利潤,至少也是超過三百萬的,甚至為了買斷合約,祝梅有可能給他出到了更高的價格——被兩個經紀人一致看好,當然是件好事。

    只不過呢,國內娛樂圈到現在為止,倒是真的還沒聽說有同時用兩個經紀人的,所以儘管決定是早就想好了,但胖哥真的沒退出,就讓彭嚮明心裡或多或少的,還是會有那麼一點怪異的感覺。

    但是……也挺好!

    就這麼辦吧,一分為二!

    電影也不看了,出去接完了電話,微信群裡發了條“有事,先走了”,然後就打輛車,趕到了趙建元的房子裡。

    祝梅所在的經紀公司,會以五十萬的象徵性代價,買下孔泉手裡的關於彭嚮明在商業代言方面的經紀約——從彭嚮明決意要引祝梅入局,但又表態要護住孔泉的基本盤的時候,這個結局,就已經基本註定。

    儘管事實上,彭嚮明現在還什麼都不是,也壓根兒就沒看見什麼商業代言的影子。

    所以,合約重新擬定,連彭嚮明跟孔泉的此前簽過的經紀約都要作廢,重新再籤新合同。

    祝梅拿下彭嚮明的演員、導演、編劇、商業代言等方面的經紀合約,簽約期為期五年,15%。

    孔泉則拿下彭嚮明的歌手、音樂製作人、詞曲作者、商業演出、綜藝節目等方面的經紀合約,也是為期五年,15%。

    這就好辦了,兩位各自回家,去製作自己一方的合同,然後拿回來,交給對方過目,看有沒有給對方的經紀約代理權限挖坑,雙方交換看過,都認可了,就隨時可以簽約——只不過,這是自家人關起門來的事情,倒是不用著急,目前事情暫時定下了,祝梅也已經可以放心,於是就需要她儘快趕過去,先代表彭嚮明把跟寧小成的新戲劇組那邊合同談下來。

    這其實也就是當初彭嚮明跟胖哥孔泉籤合同的老路子:先辦事,後簽約。

    當然,話說的雖然痛快,但彭嚮明已經想好了,他準備回頭拿到兩份新合約,也不會直接簽字,而是要請律師把兩份經紀合約再看了一遍,才能放心。

    …………

    世事變幻,要多奇妙有多奇妙。

    挨著柳米的面子,祝梅幫彭嚮明弄到了一個試鏡男三號的機會,但彭嚮明一直都沒能去試鏡,後來是被催著去的,彭嚮明賣出了三首歌,想找祝梅做經紀人,去幫自己談合同,但在條件上卻飛快地談崩了。

    結果十來天的時間,兜兜轉轉,祝梅又成了彭嚮明的演員經紀人,代表他跟對方的執行製片人談了半個多小時,幫他拿下了那部戲的男主角。

    這劇情的展開,想都沒處想去!

    也是直到拿過最終的合同文本,要簽約的時候,彭嚮明才知道,這部戲的名字居然叫《劍仙奇緣》——果然是部仙俠劇。

    待遇和條件,其實並沒有太多好談的,雙方又都是業內老將,對彼此的伸縮空間瞭如指掌,所以合約最終談下來,算是你好我好大家好。

    彭嚮明將擔任寧小成導演新作《劍仙奇緣》的男主角,飾演魯劍生這位狂放不羈、有點好色又極有風骨傲氣的劍仙。為此,他要拿出八月底到十二月初,一共是110天的檔期,來配合拍攝這部四十集的電視連續劇。

    而且還要在明年電視劇開播的時候,肩負起相當重的宣傳任務。

    相對應的,儘管他是徹頭徹尾的新人,但製片方還是最終同意給他每集一萬五千塊的片酬——合計六十萬元。

    在拍攝期間,劇組要提供條件允許範圍內劇組所有人員中最頂級的食宿條件——比如,只要不是到很偏僻的地方出外景,住宿條件就必須要保證在三星級酒店以上!而且必須是豪華套房!

    而且與此同時,劇組還要提供一名專職的生活助理,在拍攝期間照料他的飲食起居,以及,為他的經紀人提供相應的食宿條件,供她陪同拍攝。

    拍攝期間,他必須擁有自己的專屬化妝師。

    拍攝期間,只要劇組有一例,則彭嚮明自動獲得該待遇,劇組不得推諉——比如,專屬的休息室,或保姆車。

    等等等等。

    細則相當繁瑣,但彭嚮明只是旁聽,並負責最後的簽字。

    兩邊終於落筆簽完,祝梅才控制不住長長地吐出一口氣來。

    代表劇組簽字的執行製片人丁琥,笑著跟彭嚮明握了握手,拍拍他的肩膀,一邊叫人進來,拿著合同去蓋章,一邊對彭嚮明說:“還有好幾個經紀人等著我呢,就先不陪你了。今天導演也在,叮囑過我,等合同簽完了,讓你去他辦公室裡坐坐!去吧,跟導演聊聊,他很看好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