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丁三分甜 作品

第一百二十二章 媒妁

    她的臉頰在不覺間漲得更紅了。

    …………

    婚姻從來不是一廂情願的事情。

    在大齊王朝,一對夫妻從議婚到完婚,一共有六個步驟,分別為:“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

    也被稱作“六禮”。

    其中,“納采”就是男女派遣媒妁到對方家中初步商議親事——“媒”指男方的媒人,“妁”指女方的媒人。倘若雙方均有意,則男方正式派遣媒人往女方家中提親,並攜帶一定的禮物。

    古話有云:

    “匪我愆期,子無良媒。”(1)

    “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2)

    大齊王朝雖然不像顧旭前世明清時代那樣設有嚴格的男女之防,但是在婚姻一事上,仍然遵循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傳統。

    哪怕是兩人已經情投意合,也需要通過媒妁來完成說親、提親、定親的整個過程,才能算是一樁完滿的婚姻。

    於是兩天以後,當顧旭在自家宅邸修煉時,一位姓劉的駝背老婆婆突然上門拜訪,自稱是來說媒的。

    顧旭微微皺眉,本想委婉謝絕。

    最近這段時間,由於顧旭在洛京名聲大噪,派遣媒妁來他府上的人不計其數,但都被顧旭以“臨近洛水大會,需要專注修行”為理由,統統趕走了。

    然而這位劉婆婆的一句話,卻打消了顧旭的這個念頭。

    只聽見她滿臉堆笑開口道:“是萊州府的時千戶讓我來的。”

    “萊州府的時千戶……”顧旭在心頭把這個名字默默重複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