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丁三分甜 作品

第一百二十四章 嫁妝

    婚事商定之後,顧旭便按照大齊王朝的規矩,備上納采禮物,送往時家在京城臨時租用的宅邸。

    納采禮物常用“雁”。

    古人云:“用雁為贄者,取其順陰陽往來者。”

    在此之後,則是“問名”。

    女方家長在接納提親之後,將女兒的生辰八字帶返男方家中,使得男女門當戶對,亦可卜問吉凶。

    由於顧旭和時小寒相識已久,早就對彼此的生辰瞭如指掌,所謂“問名”,基本上就是走個過場。

    然後是“納吉”和“納徵”。

    收到庚帖後,會將其置於上蒼神像之前請示吉凶,倘若雙方的八字沒有相沖相剋,那麼婚事就已經初步議定。

    接著男方需要將聘書和禮書送往女家,協同聘金和聘禮。

    按照大齊王朝的規矩:“納徵如吉儀,加玄纁,束帛,函書,不用雁。”

    至於“請期”,顧名思義,就是商定婚期,即男家擇定合婚的良辰吉日,並徵求女家的同意。

    顧旭提議把婚期定在“洛水大會”,並得到了時磊爽快的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