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獅子 作品

第15章 皇后啊,功在社稷

    舉朝上下,皆盯緊了太極殿弘仁閣。

    第二次封駁,不可想象;但不封駁,同樣不可想象。

    若與楊文長易地而處,思來想去,最後也只有一個字——難!

    次日——第二道手詔頒下之次日,萬眾矚目之中,揭盅了——

    門下還是封駁了!

    朝野再次轟動!

    門下顯然沒有任何“削草”“焚草”的意思,封駁文書送往中書的同時,底稿便已經流傳開來了。

    對於這個稿子,倒是有不少人給點了個贊:

    語氣婉轉而立場堅定,情、理並茂,典也用的好,好文章!

    那句“王者可私人以財,不可以官”,尤為警句。

    也有不以為然的:宋娥的典,用的不好!

    宋娥的山陽君,等同列侯,何某的五品散職如何可以相提並論?若順帝退一步,封宋娥以“美人”“充衣”啥的,左雄、李固還會“切諫”嗎?

    其實,拿“美人”“充衣”擬散騎侍郎,都嫌高了些,散騎侍郎,應該擬於“良人”“長使”啥的嘛!

    所以,擬於不倫!

    可是,順帝之立也,宋娥與其謀,這份‘舊恩’,亦非何某之於皇后可比哦!

    那可不一定!何某於皇后,說不定有保駕之功、救命之恩呢?——還不是由得人家自己來編?

    你別扯了!何某多大年紀?哪來的機會給他“保駕、救命”?這份“舊恩”,當然是上一代的事情!你沒看見手詔中說皇后“追思先君、留念故人”嗎?皇后是替賈公閭還人情來著!

    ……

    無論如何,第二次封駁已成事實。

    所有人都認為,這一回,帝后不能不下這個臺了,所可議者,只是如何下這個臺而已——

    怎樣做,看起來才不大丟面子?

    這個回合,終究是楊文長贏了!

    此人果決而堅忍,今日之位勢,並非幸致啊!

    多少人心底失望?

    但,又能怎樣呢?

    次日——門下封駁之次日,皇后上書。

    皇后上書?

    首先,皇后對因為自己而在朝堂上引起如此大的紛擾深表不安。

    其次,皇后認為,散騎常侍段廣“公忠體國”,應受上賞。

    再次,皇后認為,自己的“舊恩”,於國家社稷,渺不足道,伏請陛下俯納儻議,撤回對何某的任命,如是,“妾身庶幾心安”、“朝廷自然雍穆”。

    所有人,包括討厭皇后的人在內,都不由暗喝一聲彩:

    這個臺,下的真正漂亮!

    次日——皇后上書之次日,一日無事。

    再次日,事來了。

    式乾殿將第三份手詔送到了崇義閣。

    任誰都以為這是皇帝“俯納儻議”的詔書——拆封之前,連華廙、韓逸自己也是這樣以為。

    然而——

    不是“俯納儻議”,而是堅持原議。

    所有人的眼鏡都跌的粉碎——甚至,多少人的三觀都搖搖欲墜了?

    三份手詔,一份比一分長,這第三份,已可算是長篇大論了。

    皇帝開宗明義:給何某五品堂皇,於皇后,是“報舊恩”,但於朕,卻是“酬新功”。

    咦?何某立了啥“新功”?

    立功者非何某,乃——皇后也。

    皇后?!

    是滴,皇后“功在社稷”。

    您把俺們搞糊塗啦,皇后若誕育皇子,倒也可以說是“功在社稷”,可是,皇后所出,皆為公主啊?

    莫非,皇后又有孕了?

    也不對啊,即便有孕,也還不曉得生男生女呀!

    朕說的不是這個!朕說的是——

    皇后一俟冊立中宮,即“簡出宮人”,這不是“功在社稷”嗎?

    這?

    臣下們瞠目結舌中……

    我勒個去——

    還真可以算是“功在社稷”呢!

    皇后“簡出宮人”,難道不是再尋常不過的一件事嗎?何以可上升到“功在社稷”的高度?

    這,就要從世祖武皇帝說起嘍!

    司馬炎做皇帝,其本人的服用,並不算如何奢侈,可能還比不上他的某些以奢侈著稱的臣下——諸如何曾、石崇、王愷等;也未進行過大規模的樓堂館所建設——司馬晉的宮苑,完全承繼自曹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