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獅子 作品

第126章 真名士,自風流

    早前,何天已想到了自己會因殺榮晦而於士林獲名譽,但是,他沒有想到,這個“名譽”,高到了這種程度:

    “羊稚舒和成文鮮沒做成的事情,何雲鶴做成了——魏晉以來,天下一人耳!”

    羊稚舒,羊琇;成文鮮,成粲。前文已說過不止一次——齊王攸事件中,羊琇與成粲謀見始作俑者的楊珧,欲手刃殺之。

    殺榮晦和殺楊珧,都是為一個同自己沒有直接干係的人出頭;榮晦的分量,雖不能同楊珧相提並論,但何天殺榮晦的難度和風險,卻遠在羊琇和成粲的計劃之上——畢竟,羊、成對楊珧,是二對一,而且是“攜刃”。

    另外,殺榮、殺楊,得手後,行事者,都將同樣面臨著重大的、不可測的政治、法律風險。

    真正是“不為身計”!

    好!好!

    值得拍爛手掌!值得“士林仰望”!

    要強調的是,此時代的“士”,同南朝的、以及兩宋之後的“士”,是很不一樣的。

    此時代的“士”,先秦兩漢遺烈猶在,允文允武,文官、武官,更多的只是職責的劃分,單論“武力值”,文、武之間,並沒有明顯的區隔,武官盡有文質彬彬的,文官也盡有打架殺人一把好手的。

    何天殺榮後的一系列舉動,更是對足了“士”們的胃口。

    其一,以榮晦首級獻祭於衛瓘靈前,一路鮮血淋漓,招搖過市——太他阿母的帥了!

    矯詔?矯詔才酷呢!

    其二,闖宮上書——還是一身的血衣!聽說,他的奏疏,也被鮮血浸染!諸君,書記以來,見過如此之帥、如此之酷的人、事嗎?

    以前,這一類事情,都是發生在江湖之遠,如今,廟堂之高居然得見!真正叫……“活久見”了!

    以前,這一類事情,行事之人,若身手矯捷,未被當場擒殺,多立即遠遁,豈如何雲鶴者,從容血祭衛瓘之後,掉過頭,直投那個……虎口?

    且“投”歸“投”,他並不是“投案”,而是得手不饒人——彼時,暫不好叫“得理不饒人”,到底還不曉得朝廷認不認他的“理”?——要求朝廷誅榮晦而獎衛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