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善官 作品

第712章 放肆,這可是你平頭哥的獨秀時間!

    牛皮是已經吹出去了,等林愁安排人做(wa)陷阱的時候秦晟就提出了異議,

    “愁哥...你說的陷阱不會就是挖個大坑,裡面戳幾根倒刺吧?”

    林愁冷哼,

    “你有意見?”

    秦晟沒看到林愁的表情,

    “陷阱這麼有技術含量的東西,不應該是設計各種精巧的機關、繩套、籠子啊之類的,怎麼就挖個坑就完了...這完全和我們學到的野外生存課不一樣嘛!”

    林愁揚了揚眉毛,

    “哦?!”

    夏雨上去按著秦晟的腦袋就是惡狠狠的一頓揉,

    “就你話多,廢什麼話,趕緊挖!!”

    “哦...”

    林愁監工了一會,非常滿意坑的深度,

    “唔,普通野獸應該是逃不出去了。”

    夏大傻在坑裡甕聲甕氣的說,

    “愁哥,俺餓了,剛才俺在河裡看到一條大狗獾,咱們能不能先吃了它?”

    林愁,

    “???”

    “靠,看見食材你怎麼不早說,還費這個力氣挖坑幹啥...”

    “愁哥,是你非要過來弄陷阱的...”

    林愁急匆匆的跑過去看了一眼,回來之後氣勢如虎,

    “挖,繼續挖!!”

    “不吃狗獾了??”

    林愁直翻白眼,

    “那特麼哪裡是狗獾,那是平頭哥,不來找咱們麻煩已經謝天謝地了,真吃了它,明兒你就等著平頭哥的七大姑八大姨摸到基地市跟你決戰到天亮吧,逃到天涯海角都沒有用!”

    夏大傻嘿嘿直笑,

    “愁哥,你怕啦!”

    林愁惱羞成怒道,

    “如果是找我的我當然不怕,要是這群傢伙爬到你們床上去呢?!”

    秦晟頓時打了個冷顫。

    平頭蜜獾這種鼎鼎大名的生物,屬於秦山武校荒野訓練必修課程紅色名錄中的十大惹不起之一,但凡是個長腦子都知道這名字的背後意味著什麼。

    能讓林愁都忌諱的食材分類實在是不多,平頭哥就是其中之一。

    當然,如果今天時間和場合都合適的話,水裡的那位平頭哥估計也難逃林愁毒手。

    不過誰讓他身邊還跟著一大串拖油瓶呢,為了安全起見,林愁覺得還是遠離不穩定因素比較好。

    雖然林愁本人是個無所畏懼堅如磐石輸出爆表的硬t,可現在並沒有一個來去如風的adc撐場面啊。

    憑林愁的移動速度想在一群平頭哥的圍剿下護得所有孩子周全貌似不太科學,至於四狗子麼,那貨雖然體型大了百八十倍,但在林愁看來頂多也就是兩鵝的戰鬥力。

    生死看淡,不服就幹——大災變前,一隻身體健康的成年獅子想要殺死平頭哥的平均時間也需要兩個小時,而獵豹則需要三個小時,更多的是從天亮折騰到天黑只吃到平頭哥一個屁的捕食者。

    在非洲大草原上身高不足一鵝的平頭哥追著獅子獵豹到處跑的場面也不是有多稀罕,甚至獵豹幼崽都要靠背上一撮悲傷的白毛偽裝成平頭哥的幼崽來保護自己,面對平頭哥,有再多的憋屈委屈,也得留著自己慢慢品味。

    現在可是大災變時期,面對一隻四階的、很可能還是幼崽,不遠處更可能有一整個加強連平頭哥在窺探的情況下,無論如何林愁也不想當這根攪屎棍。

    不過很可惜,天不遂人願,人艱非要有人拆。

    草叢窸窸窣窣的響了兩聲,頂著一頭白毛的平頭哥迷茫著考拉般沒睡醒的黑眼睛站了出來。

    林愁手一抖。

    夏雨手一抖。

    夏終徽手一抖,

    “哇...俺忍不住了...是它自己過來的不是俺抓的,俺...”

    好在林愁眼疾手快把這貨直接提溜回來,

    “別嚷嚷!”

    秦晟感覺不到什麼,但二虎和葫蘆娃的異化都已經到了一定程度,自然可以察覺出平頭哥身上如休眠期的火山一般暗藏洶湧的本源氣息。

    和它相比,二虎覺得自己身上的本源味兒頂多像是蚊子的翅膀被點著了一樣不起眼。

    從睡夢中醒來的四狗子翻了個身,毫不在意的當眾撓起了癢癢——然後開始咬尾巴。

    嗯...怎麼說呢,四狗子鍾愛的食譜是白尾鼴鼠和大骨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