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臥雪 作品

第三百一十七章 計斬李樂

    “河東乃我軍糧草重地,若讓這王邑在河東郡站穩了腳跟,這該如何是好?”

    “將軍若能擊敗袁紹,則殺死王邑不過捏死一螻蟻耳。”令狐邵給出了答案。

    梁禎苦笑:這不廢話嗎?我若有擊敗袁紹的實力,那下一步不就是橫掃六合,海內歸一了嗎?都有這般能耐了,我還用怕一個小小的郡守?

    梁禎決定給李樂來一場“鴻門宴”,為此他特意叫來梁瓊及賈詡二人,關上門來密議具體步驟。

    “李樂這人,甚是驕恣,除掉他是正確的。不過他有上千私兵,只怕除掉了李樂,這些人也難以接著為將軍所用啊。”賈詡點出了問題的本質,殺掉一個人不難,難的是怎麼擺平殺死他之後所引發的一連串動盪。

    “殺。”梁禎道,這事其實有一個現成的案列,那就是梁禎的老熟人麴義。在歷史上,麴義自打投了袁紹後,在袁紹欲公孫瓚的戰爭之中“常為先登,屢立戰功”。但不久之後,卻“自恃有功,驕縱不軌。”於是袁紹:召殺之,而並其眾。部分試圖逃跑的,也被袁紹派兵逐一追殺。

    梁禎當初之所以接納李樂,是因為他需要樹立這樣一支旗來瓦解白波軍,現在白波軍已經潰敗,上黨郡也已被梁禎完全消化。李樂的作用其實已經微乎其微,如果他跟楊奉一樣沉穩守法,那梁禎自然會善待他,但他既然“驕恣桀驁”,那就怪不得梁禎不留他了。

    “若要殺李樂,需事先通知楊奉,不然恐楊奉會心生猜忌。”梁瓊道。

    李樂是楊奉招降的,如果梁禎連招呼都不打就殺了,那楊奉也確實有可能會猜忌梁禎是不是準備“卸磨殺驢”了。因此,事先知會楊奉是非常有必要的。

    賈詡補充道:“不僅要讓楊奉知道,而且還得讓他感受到德源對他的恩寵,如此,他才不會有二心。”

    “至於李樂的部眾,其實我們也不必完全擊殺,可以讓楊奉統領他們。”

    “文和兄此言差矣,這李樂的私兵,不過是一些山賊罷了,這些人本就不是什麼良善之人,留著他們,只會有無窮無盡的禍害。”

    在這個時代,最能打的部曲有兩種,一種是與各郡的良家子,這些人出身殷實之家,也大都受過教育,知道禮義廉恥,更知道自己是為何而戰,因此戰鬥力極強且軍紀嚴明。

    而另一種,則是各郡的惡少年,這些人大多生於市井,他們成長的環境決定了他們不可能“倉稟實”,因此在他們的世界觀中,只有拳頭才是衡量“對與錯”的唯一標準。所以,這些人打仗的唯一目的便是發財,因此戰鬥力也很強,但絕不能指望他們跟良家子一樣擁有良好的軍紀。

    兩人退下後,梁禎秘密召見楊奉,先是大排筵席,跟楊奉盡情豪飲,然後又多次問及楊奉的近況,拉近兩人之間的距離,最後兩人更是“抵足而談”,一直談到天明,梁禎才說出了自己的目的——誅殺李樂。

    楊奉不免一驚,但很快就點頭表示同意,因為梁禎說:“弟兄們刀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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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舔血,為的也無非是過上好日子。但要想過上好日子,就必須有法度,若法度不行,那哪還有好日子而言?將軍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