蝸牛非牛 作品

第七十六章:吾往矣!



            宣府鎮北路與東路地方,也是如臨大敵,各方進入的重要關口堡寨,都設立了臨時巡檢司,加強對進入人員與貨物的查驗,以防有人進入北路、東路地方搞破壞。

畢竟,“狗急了跳牆,兔子急了也蹬鷹”,而北路、東路乃是勇毅軍根本之地,張誠也不能不防。

在勇毅軍幕府的大力宣傳之下,東、北兩路地方的軍民人等,也是上下一心,他們一面加緊生產各種物資,就算山西、大同暫時斷了銷路,可還有京畿、遼東、山東等地客商的訂貨。

更何況,薊、遼、山西、大同四鎮軍將們訂購的大批銃炮,這些可都是真金白銀一般的存在,自是開足馬力,加緊生產。

而另一面更是軍民一心,嚴防死守,尤其是那些軍戶、民戶等普通百姓,他們可不想自己吃飽穿暖的小日子,被外人破壞掉。

東路地方上民戶大多分了田,許多人更是申請加入軍戶,所以他們這些才剛看到美好期望的人們,守護自己幸福的慾望更強。

就連那些士紳大戶,他們的田地雖被各個衛司按冊丈量,重新核算,各家多出來的田地都被州衙、衛司分別收回,但也按田地優劣給予了三成的補償。

這對於他們來說雖不能補回各人的損失,卻也是聊勝於無,畢竟,李際遇率領的勇毅軍玄武營數千將士遍佈各地,他們可都是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啊。

張誠那邊前腳才剛離開東路,前往鎮城赴任,李際遇便在東路開始了清查田畝的行動。

東路大多都是民戶,經過二百餘年的發展,就如大明其他州府一般,田地幾乎都已集中在那些士紳大戶名下。

而他們又藉由各種理由和藉口,甚至賄賂地方官吏,少丈量田地,更將許多上田劃為荒地,總之,他們使盡渾身解數來偷逃田賦,隱瞞名下田地藉以少交田賦。

這就使得廣大民戶因為失去了田地,淪為士紳大戶名下的佃農,完全依附在士紳名下。

而那些還有田地之民,則要負擔起他們偷逃、隱瞞的田賦稅收,進而導致越來越多的人,因交不起田賦賣田賣地,甚至是賣兒賣女,直至最後賣身為奴。

至於廣泛流傳的明朝“士紳不納糧”之說法,則完全不存在,只是一些人的謠傳和歷史誤讀而已!

在大明朝真正不納糧的,只有皇帝、皇后名下的“皇莊”,以及歷代御封的各位親王名下“王田”,才無須向朝廷繳納田賦正稅,除此之外的一切人等,都不得蠲除矣。

明代的“士紳優免政策”始見於洪武朝,據《太祖實錄》載“食祿之家與庶民貴賤有等,趨事執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若賢人君子既貴其身,而復役其家,則君子、野人無所分別,非勸士待賢之道。自今百司見任官員之家,有田土者輸租稅外,悉免其徭役。”

由此可見,優免的只是官員之家的徭役,而“有田土者輸租稅外”這句話,更表面即使是朝廷官員,也要繳納朝廷的田土正稅,而後才免去其餘全部徭役。

而“百司見任官員之家”這一句也表明,有資格享受優免的只包括在京城任職的朝官,並不包含外放的地方官員,也不包括那些退休致仕的官員,更不用說什麼進士、舉人、秀才了。

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從弘治十八年開始便明確“見任及以禮致仕官員照例優免雜泛差徭”,從此以後,致仕官員也享受朝廷的優免政策了。

後來,朝廷優免政策的範圍又進一步擴大,到了嘉靖二十四年修訂《優免則例》時,更是明確劃定了“京官一品優免役糧三十石、人丁三十丁,以下遞減……;外官減半;舉、監、生員免糧兩石、丁二人;致仕優免本品十分之七。”的規定。

自此以後,更連中了進士、舉人、秀才的家庭都一樣免除徭役,這種擴大化的優免,使人數眾多的升斗小民負擔愈加繁重。

而這裡提到所謂的“免役糧三十石……人丁三十丁”,其實指的還是免除附著在人丁田畝上面的泛雜徭役,與其應該繳納的田賦正稅,完全沒有一分錢的關係。

大明朝的優免正常從始至終,都指的是田賦正稅之外的各項徭役,從來就沒有包含過田賦正稅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