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下寫字 作品

八百三十一章 順豐號回來

    收稅可不是一個簡單的活計,首先就是核定船上的貨物,鉅細無遺都要一一核查清楚。然後便是讓海商出示各總督府給他們的貨物文書,這上面有詳細的記載著他們在各處港口出發的時候,船上所載的各種貨物。

    最關鍵的,就是安平港出具的貨物文書,因為這是距離大明最近的一個港口。市舶司核查貨物幾乎都是以安平港出具的貨物文書為準。

    當然,出海貿易的貨物,除了市舶司會檢查一邊,好讓海商繳稅之外,各總督府是不會核查的,各總督府只核查需要運回大明的貨物。

    如果說,船上的貨物能夠和文書上的契合,那就好辦了,照著十抽一繳稅之後,海商便可以將屬於他的貨物運走了。

    當然,他們也可以就放在市舶司,直接去找人交易。等交易成功之後,讓買主直接到市舶司提貨。

    貨物放在市舶司,當然要比他們自己帶著安全。

    而韓度也樂意為海商提供存放貨物的庫房,當然,必要的、微小的、一點點使用庫房的費用,自然也是要海商支付的。

    畢竟,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即便是韓度收取的費用不低,海商們也願意在市舶司租賃庫房。因為,這可比他們自己將貨物運走,需要花費的人力畜力來說,簡直微不足道。

    相反,如果海商船上的貨物和文書上對不上,比如說少了。那海商就必須要說清楚貨物是怎麼少了,是遇到了海盜,還是遭遇了風暴。

    不管是哪種情況,市舶司都會一一的核實。如果證實的確是如此,那自然罷了,還是正常的繳稅通關。

    如果核實出來,沒有這樣的情況,而貨物又偏偏少了。那就是想逃稅了,對於這種人,自然是罰款,罰的他懷疑人生。要是逃稅巨大的,大明有一套完整的律法,老朱制定的。

    隨著一艘艘海船回來,市舶司進入了忙碌的收穫季節。

    熊廷帶著兩個書吏,忙的腳不沾地。

    “熊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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