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風流雲 作品

第186章 苦情戲

    可是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經跟鄭宣雅父親登記結婚,成了合法的夫妻。

    不僅為鄭家生了個女兒。

    甚至與鄭宣雅的父親,連死都死在一起的那個女人。

    不但沒能進入鄭家的族譜,與鄭宣雅的父親一起埋進鄭家祖墳。

    就連鄭宣雅父親的墓碑上,都沒有刻上她的名字!

    哪怕直到現在,鄭宣雅的母親。

    還是沒能得到鄭家的承認,仍舊孤零零的葬在市郊的公墓!

    而導致一切的原因。

    則是對於普通人來說,只存在於電視劇裡的,看起來有些可笑的豪門聯姻制度!

    然而,現實往往比影視劇更加離譜。

    對於鄭家這種老牌商業世家來說。

    大多數小輩的婚姻,都是與其他門當戶對的家族,進行利益交換的一種籌碼。

    越是有商業才能的小輩,在婚姻問題上越沒有選擇的權力!

    因為只有不斷與其他商業家族聯姻,不斷擴大生意網。

    鄭家集團才不會因為某些鉅變,而突然陷入衰落破產的深淵。

    而鄭宣雅的父親,在初中時就展現出了,及其敏銳的商業嗅覺——他在房價開始飆升之前,用從小積攢起來的零用錢,瞞著家人全款購買了幾棟市區的老樓!

    只是由於擔心家人反對,鄭宣雅的父親一直將這事瞞著所有人。

    等到他十八歲,將那棟樓從當年幫他,掛名買樓的人手上過戶的時候。

    對方因這些年房價不斷狂飆,那棟樓又在最新規劃的拆遷區域。

    而起了不該有的貪念之後。

    鄭家人才知道這件事。

    敢對鄭家這種富過三代的家族的人,玩這種骯髒的手段。

    那個貪心的掛名者,最終就成了鄭家殺雞儆猴的對象。

    直接就被鄭家的黑手套,扔進海里餵了魚。

    鄭宣雅的父親,則是輕而易舉的就拿回了自己的樓。

    不過,他在拿回那幾棟樓之後,卻沒有學附近的有些住戶當釘子戶。

    以此跟開發商坐地起價,反倒是第一時間響應政策,在拆遷合同上籤了名字。

    所以他很快就拿到了,好幾個億的拆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