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瀾皓月 作品

第18章 第18章

    黎夏當真騎著自行車又去了一躺銀行,租了個櫃子把悔過書放了進去。

    不過,她肯定不是為了放這個租的。她把店裡重要的文書都放了進去。租一年才40元,很省心。

    省得她這麼沒收拾的人把東西弄丟了。哪怕可以補辦也麻煩得很哪。

    而且今後,她重要的文書會越來越多的。

    袁方傑忍著痛偷偷摸摸跟在後頭。看到她真的說到做到,也死了把悔過書偷回去的心。

    他回村後找了個幹公安的遠親打聽了一下。

    得知法律上真的有二十年追訴期,入仕搶劫未遂果然是按十到十三年量刑,他再不敢去招惹黎夏,也不敢去找桂花耍橫了。

    等黎夏回去店裡,這附近都傳開了。

    黎會計的臉黑黑的,以後想和他結親家的人肯定更少了。

    黎明在附近聽說這事後,和兄弟小馬一起過來。

    “妹子啊,哥以前小看你了啊。你這樣上哪都不會被人欺負。好樣的!”

    黎會計一臉的糟心,“你還誇她呢,哪家女娃娃這麼悍的?以後都不好說人家了。”自己抄起板磚就上,抬腳就往人命根子上踢!

    黎明道:“那些打退堂鼓的,都是不懂得欣賞。肯定會有有眼識得金鑲玉的人。”

    小馬目光熱切地笑道:“是啊,二叔。你實在不用擔心!”

    黎明瞥一眼,小馬在他叔跟前挺直腰板坐著。老子懷疑你小子有想法啊!

    但夏妹兒可是堂叔的掌上明珠。他更中意老師、醫生、公務員或者工人。你小子怕是不如他的意啊。而且你還比我妹兒大了足足八歲!

    表姨聽到黎會計的擔心,眉頭緊皺。

    黎夏道:“爸,明哥說得對,總有人能看到我的好的。而且,我現在一點不著急嫁人。”

    看堂叔的臉更黑了,黎明岔開話題道:“妹啊,你之前說要賣飯菜的。怎麼一個月了還沒動靜啊?”

    黎夏道:“時機還沒到!爸,你下個月過生,就在我這裡辦吧?到時候大哥、二哥出錢,我出力。讓大嫂、二嫂和媽給我打下手,我們風風光光給你擺幾桌。”

    她不是拿不出買菜的錢。但她要是把什麼都出了,兩個哥哥會被人戳脊梁骨的。

    黎會計看著她,“我過生,廠裡應該是要來人的。廠長或者副廠長。怎麼,你想把廠裡的公費宴請拿下來?”

    “爸,我這裡環境不錯,口味好,又離得近。我還是正規餐飲企業,可以開□□。廠裡怎麼不能把公費宴請放我這裡?不但廠裡的公費宴請,附近的私人宴請我也要爭取一下。”

    黎明一拍大腿,“妹兒,這個可以。哥哥有時候也需要請客人吃飯,就是因此才問你的。你把這塊搞起來了,只要味道好我肯定來照顧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