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瀾皓月 作品

第11章 第11章

    黎夏在家門口一直守著攤子。她的生意越來越好了,趕集的時候一天穩定有十元以上的利潤。

    尤其這會兒,正是農民上街的高峰時段,還真是不能離了人。

    她守攤子也是為了等她舅。

    三表哥廠子裡月底發工資。以舅舅的性格,如無意外今天趕集肯定會來還一部分錢。

    舅舅和表哥的人品,肯定會及時還錢。這也是黎家人都樂意借錢給他們的緣故。

    她當然不是為了等錢。她想讓舅舅幫她介紹個勤快、本分的小工。

    不出她所料,舅舅果然拿來了一百塊還債。

    黎會計做主,先還給了正處處都在花錢的黎夏。

    大家也不算急等錢用。而且最近天天吃她的面呢,都沒什麼意見!

    黎夏給舅舅說了她要找小工,“要十六到四十五歲的女的。人一定要勤快、愛乾淨。主要負責洗碗、收碗、擦桌子、打掃衛生、看店子。試用期三個月,六十塊一個月,轉正後八十。”

    只是做這些,沒什麼技術含量。這個工錢開得不算低了。

    黎夏媽道:“你這店還沒開,你就要請人了?一開始你自己勤快點不行麼?”

    黎夏道:“我負責做澆頭、下面,分|身乏術。我這要是忙起來到時候還差個收錢的呢。”

    舅舅笑了笑,“就旁邊那在裝修的地兒啊?”

    “對啊,就那裡。”

    “那你能留人住麼?”

    黎夏點頭,“可以啊。”她留了間大臥室沒讓敲。預備讓做櫥櫃、桌椅的木工再給她打床和櫃子這些傢俱。

    萬一跟家裡有了爭執,老頭再叫她滾,她就有滾的地方了。

    要留人住的話,那就再往邊上擴擴,隔出兩間吧。

    黎夏媽道:“大哥,你打算介紹誰來啊?”

    “老槐樹下那個桂花表妹啊。她那個男人不是東西,老打她。實在受不了前些天離婚回來了。但是一直在孃家那麼住著不是回事啊。我尋思她人倒是挺勤快、整潔的。今年三十二歲,也符合要求。要能包吃住的話,你給她少開點工資就是了。”

    黎夏道:“剛開始我只賣面,不能叫她一天三頓都吃麵條吧。”

    黎夏媽想了一下,“是她啊。那夏夏你扣掉二十塊錢讓她在家先搭夥。多雙筷子多個碗的事兒而已。”

    她也沒再說讓黎夏勤快點都自己幹,或者她過去幫忙的話了。

    看來這位表姨日子是真不好過。

    舅舅道:“那就一個月扣掉三十,十塊算住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