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同裡 作品

第20章 罪名

    我首先想到的,是李念的怨靈並沒有被劉老消滅,在我和馮鳳新婚之夜附身到了馮鳳身上來殺我,是對我阻擾她復仇的報復。

    但是這個邏輯有漏洞,因為我從建國那裡得知,我出事的這幾個月,馮利一直安然無事,所以如果李念的怨靈沒有消滅,肯定應該去找馮利報仇,為什麼沒有呢?

    其次,怨靈之前針對馮鳳的舉動也無法解釋,馮鳳和李念的死完全沒有關係,為什麼怨靈會找她報仇?如果因為她是馮利的女兒,那馮利為什麼到現在都沒事?

    我還想到了一種可能,就是馮利因為我得知了他和李念的關係,而要殺我滅口。但這個猜測既沒有實際證據支持,他也沒有可能指使馮鳳對我下手。

    關於少女李念的事,我之前也和警察說了,除了隱瞞了王豔給我提供的富翁名單這事,別的都交代了。這些在他們聽來簡直就是天方夜譚,是我為推卸自己罪責而漫天撒謊,根本不可信。

    然後他們還告訴我,我所說的那個王豔,還有那個周老大,都沒有找到,這兩個人就像人間蒸發一樣不見了。

    這兩人的失蹤其實是很可疑的,但他們既然不相信我的話,就不會去認真調查,這事也就無法追蹤了。

    我調換思路去想,會不會怨靈的目標其實始終就是馮鳳,並沒有馮利什麼事?從現在的結果看,馮鳳被我殺了,怨靈的復仇目的達到了,也就不再出手了,這不是一個很合理的解釋嗎?

    但這樣想,還是繞不過一個關鍵的問題,馮鳳到底和少女李念的被害有什麼關係?

    有時候想得頭都大了,我也想不明白這裡面的事情,只能不去想了,但對馮鳳的想念和愧疚,卻一直糾纏在我心裡不能釋懷,我要知道當時那個掐我脖子的人是她,我寧願被她掐死,也不願去傷害她。

    可是一切都已經晚了,她就這樣離開了人世,被我親手終結了生命,我殺了我最愛的人,這叫我怎麼接受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