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漢護衛 作品

第245章 徐州的變革

    “監察司巡查各個郡縣的時間不定,人數不定,只要各個太守、縣令可以勤勤懇懇,監察司不會為難各位。另外,對監察司做法有異議,可直接向我上訴,我專門派人審理。”

    楚天考慮到監察司可能會成為一條見誰就咬誰的瘋狗,為了保護各個郡縣的長官和避免引起文臣們的恐慌,楚天給予部下上訴權。

    如果監察司亂咬人,一旦被上訴成功,監察司就會引火燒身。

    這算是一種制衡。

    聽說自己可以上訴,在座的文臣們臉色稍微緩和。他們都明白監察司是楚天用來監督屬官的雙刃劍,要是不小心被監察司盯上,他們人人自危。

    即使是跟著楚天三年有餘的夏天涼都不願意被監察司盯上。不過監察司也不敢找她的麻煩,否則她跑到楚天這裡上訴成功,整個監察司150人都會被撤掉。

    楚天也不會放任監察司到處咬人。

    “房玄齡負責考核各郡縣的吏治,一年一小考,三年一大考。考核的標準視各郡縣而定,作為以後升遷、獎賞甚至是上表請求封侯的依據。”

    楚天考慮到不同郡縣的發展程度不同,自然資源也千差萬別,對各個縣令的考核不能一概而論。

    具體如何制定考核方案,就交給房玄齡了。

    “候選官吏的來源為科舉制。今年六月,也就是領主歷四年,進行第二次科舉考試,同樣分為文舉和武舉兩種形式。”

    楚天打算將科舉制從琅琊國推廣到整個徐州,作為以後選拔人才的一種機制,徹底取代舉孝廉。

    舉孝廉的人才選拔體制讓世家掌握了太多的資源,他們舉薦的往往是世家弟子,壟斷上層資源。

    楚天估計自己使用科舉制代替舉孝廉,會引起世家的劇烈反對,因為會損害到他們的利益。

    果不其然,不少徐州世家出身的官吏在私底下交頭接耳,對楚天的做法頗有微詞。

    “請各位不必竊竊私語。琅琊國已經舉行過一次科舉,選拔良才數百,所以琅琊國才會如此強盛。可見科舉制有利於發現良才。”

    楚天的確在第一次科舉中發現了不少黃金級、白銀級的英雄,科舉制的篩選方式為楚天減少了尋找良才的成本,同時一定程度上打破固有世家的壟斷。

    “各位莫以為科舉制會對各個世家有太大影響。如果各個世家用心栽培弟子,以世家的資源和家風,後輩成材率很高,不比平民。如果是連科舉都無法脫穎而出的庸才,那麼即使舉孝廉,也只是禍害一方百姓而已。這個道理,想必各位都明白。”

    楚天的原則很簡單,既然是世家弟子,那麼就有本事通過科舉制。

    在場的徐州世家們總不能承認自己的後人可能比不上平民的後人,只好默認了科舉制在徐州取代舉孝廉這件事。世家弟子的成材率比起普通的平民要高多了,從這點來看,世家仍然佔盡優勢。

    楚天也無法做到更好,憑藉科舉制選拔良才,已經是最優解。

    監察、考核、選拔官吏的制度確定下來,基本上解決了吏治的問題。

    其次,是刑罰。各個縣有負責處理糾紛的縣衙,以及地牢、捕頭。

    “斷定每一宗案件時,應進行備卷,以便將來時翻案。”

    “各個縣無法判決,又或許有爭議之案件,則上呈郡國衙門。郡國衙門無法斷定之事,交由李悝、王朗二人。李悝、王朗二人確定新的律條,經過我審批以後頒佈。”

    楚天讓李悝、王朗兩個人負責刑罰,以李悝為首。李悝同時還要擔任琅琊相,所以難以判斷的案件由王朗決定。王朗的特性“治獄”正好可以發揮作用。

    “如果連李悝、王朗都無法決斷的案件,那麼上呈給我,我親自裁決。”

    楚天逐一宣佈新的統治體系的內容,從吏治到刑罰,建立最基本的框架。

    更具體的內容,比如對官員政績如何考核、適用於民事訴訟的條例,具體要看房玄齡、李悝、王朗他們如何確定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