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買兇

    莊恆家的企業,說大不大,但再小也是一家公司,經營著一百來個員工的生意。

    小時候莊恆的那些叔叔伯伯,看在孤兒寡母的份上,會留在兄弟的公司幫忙經營,但後來管得久了,收益頗豐,做慣了老闆,還會把位置讓出來給小輩嗎?

    就算在道義上讓了,名頭也衝著信守承諾把公司還給了侄子,可誰知道後來會不會又眼紅怨憤,不甘心拱手相讓,覺得憑什麼把自己辛辛苦苦經營出的企業就因為名義上屬於莊恆,就要給這個還沒出過一份力的毛頭小子。

    讓他坐享其成,如何想想都不服。

    這樣的情況,要莊恆出事,以後沒法接手公司,是多符合邏輯的可能性。

    “對,我這就去查莊恆,可恨抓不到殺手,抓到人,他背後的賣主也就容易查得出,直接審訊出所有做過這行當的所有人,那才解氣。”陳亮磨刀霍霍,恨不能抓到殺手後嚴刑拷打。

    殺手這類人做得不可能是一次買賣,買兇殺人的生意讓他的生活維持下去,必定是一樁又一樁的活,只要抓到人,別說這次車禍,就是前頭好多無頭案都能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