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威脅

    紀蜜看完資料,只找到了一項跟楊曙有關的資料,但也只能說是極其微妙的聯繫。

    查到的是光亞醫院,作為醫院負責人的楊曙才由此被調查。

    在這份器官盜竊案檔案的建立是三年前,之後的半年,楊曙因為光亞醫院就被季暮當成嫌疑人一直在關注。

    兩年半前查到的光亞醫院發生的事件,是一起器官移植手術後的排斥反應,最後導致接受器官的病患死亡。

    病患家屬堅持是醫院殺了他們的親人,就以故意殺人而非醫療事故將光亞醫院告上了法庭。

    事情一度鬧得很大,就有警察介入調查,經過法醫驗屍,確認死因的確是因光亞醫院醫生失職致病患死亡。

    移植給病患的腎臟不健康,攜帶疾病,移植後導致病患原本的病情加重死亡。

    警方追究光亞醫院對捐獻人健康審查不嚴,違規行醫的罪名。

    查到的器官捐贈人,因隱瞞病情,被查底細,意想不到捐贈人居然是曾經一起器官盜竊案的受害人。

    在這裡,硬要說器官盜竊案跟光亞醫院有關,理由有些牽強。

    但季暮很好的捕捉到了其中的漏洞,為什麼光亞醫院會接受一個患病的人的器官。

    再失職的醫生,如果查到捐贈人有病,也不會大膽冒險到會用帶著病原的臟器。

    醫生會用不健康的腎臟,原因是在捐贈人隱瞞病情。

    靠隱瞞就能矇騙過醫生,顯然如果在醫生和捐贈人之間不是有其他關係在,醫生不會如此信任這個捐贈人。

    而醫生就為了這一個捐贈人,會不按照常規來完成器官移植,明顯也說不通。

    作為醫生,在職業上就養成了工作謹慎小心。

    會這麼做的原因,除非,一是他非常信任捐贈人,二是他確定醫院在醫規之外,有地方容忍這類事發生。

    醫院私底下有發生過這種事,或者醫院有進行這種不規範合法的渠道,而他就是跟著執行這個渠道的人員。

    既然手術都不合法了,那麼器官來源必定也有問題。

    這是一條順藤摸瓜的線,看是否能挖出光亞醫院在進行的不法醫療活動,和器官盜竊案件之間的聯繫。

    季暮對犯罪的敏感度,是最讓紀蜜佩服的。

    看著資料上季暮書寫的種種案件分析,由他的字組成的話語,雖然沒有用上編寫小說時充滿情感宣揚的種種詞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