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時 作品

第131章 不合格品(2)

    項目採購經理犯了商業罪,天勤當即把他告了。

    天勤快速放棄袁斌做得很好,如果證明是公司中的個人為了私利瞞著公司那麼幹的,並損害到公司的集體利益,天勤一下子將變成受害方。

    害蟲之馬的存在,會讓輿論替天勤叫冤,反而不會再硬揪著整個公司不放。

    唐譽又去查新實鋼管公司,找出了塞錢給袁斌的人,這人是新實鋼管的業務經理,叫洪國明。

    查出確鑿的證據,證明洪國明收買了袁斌,讓袁斌省去驗收這環節,好以假亂真,用不合格品代替合格品,在從中牟利的事實。

    以為這就能以商業行賄和受賄的罪名扣押洪國明和袁斌,演唱會舞臺倒塌的事情也能告一段落。

    誰知,鋼管這環節還有問題。

    洪國明交代了他的犯罪事實,但一再強調,他讓袁斌購進的鋼管雖然有問題,可那只是在好的合格的鋼管裡參雜進一些滯銷的次品。

    而絕對沒有把合格的鋼管扣下來,換上劣質鋼管。

    他不過是想解決次品帶來的虧損,他這麼幹已經好幾個月,差不多已經處理了所有次品,這次賣給天勤的絕對是新實鋼管公司驗收合格沒有一點問題的全新鋼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