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九 作品

828不在乎外人的看法

    “倘若真的查不出證據,那麼你們都是人證,我也認是我把她推下去。”

    “根據北歐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凡是蓄意謀殺,無論對方傷情如何,都會判處5-20年有期徒刑。”

    “我會服從司法判決,坐牢我也認。”

    是她自己不中用,中了宋青春的圈套,用坐牢的方式讓自己嚐到苦頭,提醒自己日後不要再這麼蠢!

    時蕭伯走到她身前,弓下身子想去拉她的手。

    時念先一步躲開了。

    男人抓了空,他頓了兩秒鐘,“念念,我知道你在生氣,對你動手是我不對。這樁案子警察局不受理,你也不需要坐牢。”

    她小臉蒼白,嘴唇乾涸,是抽了將近五百毫升血液的緣故。

    於是,右臉紅腫的傷就尤為明顯。

    時念這次態度堅決,尤其倔強,非要自證清白或是坐實她蓄意殺人的名頭。

    時蕭伯勸解無果,由於先前對她動了手,言語之間時蕭伯總有些保留,也沒有再動手拉她,或是強行將她帶出拘留室。

    時蕭伯從拘留室出來,門口的司長走到他身邊,“小孩子鬧脾氣呢,不肯走?”

    男人“嗯”了一聲。

    “不如讓她在這裡待幾天,自己想回家了再接她回家?”

    時念態度堅硬,非清白即坐牢。她是想把自己往絕路上逼,只給自己這兩條路。

    就在局面僵持的時刻,警局外一個男人行色匆匆地跑了進來。

    “請問,時念小姐是不是來了警局?”林溫綸朝大廳的警察問道。

    “是有一位叫時念的報了警,她正在拘留室,請問您有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