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誰與歸 作品

第五百一十八章 哪有同黨?都是陛下的臣子(恭賀“打磨z”成為本書盟主!)

    商舶帶刀是李賓言搞出來的潛規則,這個規則是當初密州市舶司的無奈之舉。

    現在李賓言想要將港口之內,不得張弓填藥,改為大明海內,不得張弓填藥。

    “陛下,大明水師已經有二十艘戰座船,明年這個時候,又會有兩千料福船七艘,戰座船四十餘艘下海,陛下,應該讓商賈們習慣安靜的大明海域了。”李賓言認為到時候了。

    而朱祁鈺認真琢磨了許久說道:“不夠,實在是他少了,朕當初在南衙的時候,問過徐承宗,當初永樂年間,一千三百多所巡檢司,有超過萬艘巡江、巡檢、戰座船。”

    “即便如此,當初也未曾禁止張弓。”

    “不妥,萬里海塘也是大明海,依舊不安穩。”

    南洋、萬里海塘都是南海的別稱,大明朝在琉球列島有了戰座船和巡檢司,可是南洋呢?

    雞籠島以北,大股倭寇和海盜被平定,可依舊不是很太平,南洋就更不太平。

    而且,幾十條船,等於沒有船!

    哪裡有什麼海疆安全的說法?

    李賓言這才意識到自己這話說的有點問題。

    萬里海塘也是大明海域,彭遂四處立碑,不就是為了確界嗎?

    寬泛的讓所有商賈不得在大明海域內不得張弓填藥,是一刀切的懶政,需要進行區別對待。

    朱祁鈺搖頭說道:“還是離港之後,允許張弓填藥,以防萬一。”

    “海盜很猖獗啊,無論海商忠誠與否,都是朕的臣工萬民,朕不能讓他們在大海上,陷入違反大明律法和保護自身的矛盾之中。”

    朱祁鈺之所以如此決定,是因為即便是到了後世,有一定的國際秩序的時候,多少海船還被各種海盜騷擾?又誕生了多少安保公司?

    朱祁鈺可不認為現在海面上是太平的,即便是李賓言認為大明海域已經處於高安區,可是朱祁鈺卻不這麼認為。

    “可是陛下,海商勢大,名義為商,實際為匪,在海上橫行無忌,海船傾覆之後,更是無從查起。”李賓言眉頭皺成了山字形。

    海商可不是什麼善與之輩,他們在海上百無禁忌,名為商實為匪,如此日久,到時候,倭患又起。

    “再有五年時間,再議此事吧。”朱祁鈺認真考慮之後,依舊不肯聽從李賓言的想法。

    正因為有人不老老實實的當商賈,在海上劫道,朱祁鈺才不肯下這道禁令。

    再給大明五年的時間,至少得有上千艘的戰座船,有數百艘的寶船之後,再討論這個問題才合適。

    歸根到底,還是船太少了。

    李賓言認真的琢磨了下,才開口說道:“陛下英明。”

    他理解了陛下的想法,即便是海商們不那麼忠誠,但是陛下還是把他們當成大明的人。

    “朕知道你和李賢都深受勢要豪右之迫害,對他們恨之入骨,朕可以理解,可是朕以為,他們在沒有入罪之前,是大明人。”朱祁鈺說的是法學的基本屬性,審慎。

    大明律有云:強盜及萬惡訪犯,新犯死罪,皆三推六問,情真罪當,始上長枷監候。

    司法審慎,是中原王朝自周始至今的一種重要的人文精神。

    《尚書》曰:五罰之疑有赦,其審克之。

    如果犯了錯,不應該由為上者主觀的認定有罪,而是審問、查找證據,反覆查補之後,確實有罪,才應該處罰。

    這是司法審慎的基本態度。

    即便是在春秋戰國時候,法家追求的大同世界,是一個用法治國,一切一斷於法的世界。

    但是法家依舊反對有罪推定。

    法家的思想集中在了法、勢、術、刑、罰、賞、利、公、私、耕、戰等內容上,但是無論從哪一點看,法家的任何人都不支持任何的有罪推定。

    死刑,也在唐朝之後形成了完善的三複奏的流程,就是為了防止不可挽回的司法悲劇的發生。

    在歷史上總有些冤案讓人扼腕痛惜。

    比如南宋初年的趙構殺岳飛的大案之中,秦檜為相十三載,都沒有給岳飛編出來一個合適的罪名來,最後只能以莫須有三個字定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