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誰與歸 作品

第433章 加薪是為了理直氣壯的抓貪

    天下第一條經度線,會穿過泰安宮,是欽天監、工部的一致決定。

    畢竟連琉球國的王宮,都面朝皇宮而建,0°經線甚至都不以皇宮的奉天殿為準,而是以朱祁鈺的寢宮泰安殿為準。

    這是工部、欽天監的恭順之心,也是大明的禮法。

    朱祁鈺對這個非常的贊同。

    同樣,吏部尚書王直請求漲大明朝的俸祿,也是吏部的恭順之心。

    王直俯首說道:“陛下,不足俸,一定滋生腐敗。”

    這是王直在萬言書中,對於大明吏治的一個探索。

    大明在洪武四年、洪武十三年、洪武二十年,三次定俸,這三次定俸祿,一次比一次高。

    都說朱元璋薄涼寡恩,那這三次定俸祿,為何一次比一次高?

    尤其是洪武二十年最後一次定俸,更是被一直執行到了崇禎十六年。

    崇禎十七年,大明已經只剩下最後一口氣了,再也發不出糧鈔了。

    在洪武年間,俸祿的發放主要是以實物的米粱為主。

    在永樂年間,同樣以實物為主,因為大明無敵艦隊南下西洋,帶回來大量譬如香料、寶石等物,這些香料是當時折俸的主要物品。

    到了宣德、正統年間,則開始折鈔了。

    這種折鈔的做法一直持續到明末,擦屁股紙都嫌硌屁股的大明寶鈔,戶部發俸的時候,甚至京師京官都沒人去領。

    兩百五十年,大明的官員,沒有一次加薪。

    洪武年間,舉人以上的縉紳只是免除勞役。

    但是到了嘉靖二十四年,第一齣現免田。

    大明縉紳、舉人、進士、官員免田畝正賦、丁役正式有了定製。

    萬曆三十八年,在《優免新例》中,一品官免田萬畝,進士免田三千三百五十畝,舉人免田一千二百畝,生員稟生免田八十畝。

    “但是高薪並不能養廉。”朱祁鈺又強調了一遍。

    高薪可以養廉嗎?歷史也證明了並不可以。

    如果說洪武年間的三次定俸,俸祿極高有爭議,那麼在雍正年間,俸祿之高,乃是中原王朝兩千年以來最巔峰。

    蘇州府長洲縣的縣令,在雍正年間的年俸,高達一千兩雪花銀。

    以蘇州米價進行折算,這位縣令在大明朝的俸祿也高達九百兩。

    于謙住的九重堂,乃是淇國公府改建,養著不少人,一年要花將近九百兩銀子。

    這位雍正年間的蘇州府長洲縣令的年俸,等同於一個於少保一年的花銷。

    可是于謙是從一品,那位縣令是正七品。

    大明正七品的年俸是九十石米,按京師米價摺合為四十五兩。

    但是雍正年間的貪腐案,也是層出不窮。

    雍正為清朝的官吏們加俸,是因為他在推動火耗歸公。

    一直到光緒年間,清朝都是執行的大明的一條鞭法,用的黃冊和魚鱗冊,都是萬曆十五年核定的黃冊和魚鱗冊。

    甚至連崇禎末年,為了平遼,徵遼三餉都沒停過。

    大家的稅法相同,為何雍正就可以給官吏們漲工資呢?

    火耗,有的時候,他不是火耗,它是攤派。

    大明的火耗和清廷的火耗是不同的,清廷的火耗是額外加徵。

    雍正就想到了一個絕妙的主意,他把這些攤派的火耗,或者說冰敬、碳敬這些灰色收入,盡數充公,然後作為養廉銀,發給所有官吏。

    這一下子讓清廷官吏們的工資漲了十倍到三十倍。

    但是雍正悲哀的發現,他的高薪養廉,根本沒奏效,反而是貪者愈貪。

    養廉銀,是雍正面對貪腐橫行的官場的一次嘗試。

    雍正晚年的時候,痛罵官僚貪心不足蛇吞象,朝廷明明發了那麼多的錢,一個知縣比明朝一個從一品大員的俸祿還要高!

    可是依舊是貪腐無法禁絕。

    乾隆皇帝登基之後,先廢士紳一體納糧,再廢養廉銀,最後搞出了議罪銀。

    “洪武年間和永樂年間似乎貪官格外的多,太祖太宗,抓也抓不完,殺也殺不完。”朱祁鈺笑著說道。

    這個現象很有趣,明清六百年,只有洪武年間和永樂年間的貪官最多,到了後世就沒有貪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