鳴奇 作品

第1943章 酷刑

    潘小年帶著麴稜便往大廳兩側的審訊廳而去。

    詔獄的大廳兩側,各有兩扇大門,從大門往裡,便是兩處大型的審訊廳,周圍還有十多個小的審訊廳。

    審訊之事,通常是較為隱秘的,所以真正的審訊室,便是那些小的審訊廳,而這兩個大的審訊廳,其實是兩個大的行刑之地。

    麴稜被拉著,還沒到地方,汗毛已經豎了起來,他從心底便生出一份擔憂來。

    進的審訊廳,麴稜被綁在了中間的架子上。

    “讓麴民曹長長見識。”

    “你們要幹什麼。”

    麴稜已經害怕了。

    “動刑之前,先讓麴民曹見見咱們北鎮撫司的手段,省得麴民曹待會不盡興,”

    潘小年指著一個桌案上十多把刀說道:“這個叫做剝皮,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蝙蝠展翅一樣的撕開來。這樣被剝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斷氣。

    最難剝的是胖子,就像麴民曹這般的,這個必須要有真本事,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一種剝法,這個倒是比較快,挺適合麴民曹的。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這個水銀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頭頂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其實還有一種剝法,我也沒用過。在人身上澆上瀝青,冷凝後,使用錘子敲打。瀝青和人皮一同脫落,洗掉瀝青便得到一張完整人皮。

    只是不知道是真是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