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雄起 作品

第100章 不吃眼前虧




    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



    自從王波開始有錢以後,李忠信身上的衣服和鞋子都有了很大的轉變,棉衣由黃色的棉襖變成了麵包服——羽絨服。



    八十年代初期,羽絨服剛剛開始出現,由於面料和羽絨的關係,穿到身上就好像是麵包一樣,也被東北這邊的人喚做麵包服。



    衣服是羽絨服,鞋子更是兒童型的軍勾。



    東北在八十年代最流行的就是軍用品的鞋子,老校畢,人字尼,三接頭,軍勾,其中最實用也最好的看就是軍勾鞋了。



    李忠信的家庭在這個時候已經算是相當不錯的了,可是,他從家裡面給農村弟弟拿來的兩件冬衣上面,依舊有著幾個小塊的補丁。



    李忠信和興林村這些跟他一般大小的孩子比起來,那簡直就是天上地下。



    幾個孩子的個頭明顯比李忠信高,但是由於營養跟不上去的原因,都顯得很是單薄,幾個孩子棉衣的胳膊位置,屁股、膝蓋的地方都有著大塊的補丁,腳下更是有些開線的棉烏拉(最早的時候是東北農村自制的牛皮大頭鞋,裡面墊的是烏拉草,叫牛皮烏拉)。



    到了八十年的時候,江城這邊的棉膠鞋在農村就叫棉烏拉,中間是棉的氈子,兩邊是鞋布,然後用縫紉機縫好,最後在軋上一個膠底。



    “你們要做什麼?我是二道街老王家的親戚。”看著眼前堵路的幾個小子,李忠信十分冷靜地說了起來。



    他心中清楚,在這樣的一個地方,他絕對不適合和人打架。



    最為重要的是,他身邊還跟著王長明,王長明還不到十歲,真要是他和眼前的這幾個孩子打起來,到時候他跑都沒有辦法跑,總不能把弟弟扔下來。



    報出來家裡面的名號以後,李忠信更是俯下身體對王長明說道:“等下如果我和他們打起來了,你第一時間要跑回家裡面找你爸,記住了就點點頭。”



    看到王長明點頭以後,李忠信笑呵呵地說道:“咱們都是屯裡鄉親的,我弟還認識你們,讓我們兩個人過去唄,等有時間的時候,可以到我們家來做客。”



    在剛被攔下來的時候,李忠信就提前問過弟弟認識不認識這幾個半大孩子,結論是王長明只知道這三個孩子是這個屯子的,他都不認識,也就是說,這幾個孩子動手打他的可能性很大。



    東北這邊民風彪悍,一言不合有時候就能動手,特別是遇到外地來的不認識的,打一架算是十分正常的一件事情。



    “這個傢伙絕對是資本主義的狗崽子,我們揍他,撕他的新衣服。”身上穿的最破的半大孩子,他看李忠信那身新衣服新鞋子氣就不打一處來。



    他之前之所以沒有直接動手,是因為他們並不瞭解李忠信的底,現在一聽李忠信是外來的人,他立刻就想打李忠信了,老王家在興林村的確很牛,可是,打了這個小子,王志也找不到他們幾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