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羽瀾風 作品
第三百六十三章:地契
“你覺得我是那個人?”辰風問道。
“是。”陸業點頭。
因為辰風剛才的出現讓那件靈器沒敢動手,陸業認為辰風身上必然有那件靈器忌憚的地方,所以他決定把這塊地交給辰風。
“你需要什麼代價?我拿不出五十億,一窮二白,你不要錢,那你要什麼?”辰風問道。
“就當作我買自己一條命好了。”
“你這個買賣倒是很會算。”
辰風不是商人,對造紙廠的地皮並不是很在意。當然了,能拿下自然是最好的,現在是寸金寸土的年代,自己用不上也可以租出去,飛龍印務公司那裡還有一個人迫切想要,現在連老婆本都沒有,能賺錢自然是好的。
只是考慮到,如果他沒法收拾這個靈器的話,就意味著自己要一直保著陸業的命,辰風要全國各地到處跑,可沒那麼多時間給人當保鏢。
其實哪怕沒有這張地契,辰風還是會保護他。在靈器沒有收服之前,辰風不會讓陸業出意外,畢竟他是唯一的知情人,有必要他還需要向陸業諮詢相關的事情。
陸業認真地說道:“這不是簡單的買賣那麼簡單,說實話,就算我沒命了,我也會照樣把這塊地送給你,只要你去對付那件靈器。”
空空好奇地問道:“這算什麼?收拾靈器的酬勞嗎?”
陸業嚴肅地說道:“也不能說是酬勞,這是一份責任,你只要簽了,契約立馬生效,造紙廠就屬於你。”
辰風問道:“這麼草率?一張紙就能把地給賣了?”
現在買塊地上面管得緊,這裡公證,那裡蓋章,手續一大堆,不是以前那種舊時代,隨便籤一張合同畫個押就能解決的。
“這不是簡單的地契,我也說不清楚,但自從我父親那晚從造紙廠回來後,他就說造紙廠這塊地已經變了樣,它和那個東西束縛在了一起。靈器這種東西你也清楚,它不能按照現實來看待。”
陸業把地契攤開,地契和一本普通的書頁差不多大,紙張微微泛黃,似乎有很大的年頭。
“是。”陸業點頭。
因為辰風剛才的出現讓那件靈器沒敢動手,陸業認為辰風身上必然有那件靈器忌憚的地方,所以他決定把這塊地交給辰風。
“你需要什麼代價?我拿不出五十億,一窮二白,你不要錢,那你要什麼?”辰風問道。
“就當作我買自己一條命好了。”
“你這個買賣倒是很會算。”
辰風不是商人,對造紙廠的地皮並不是很在意。當然了,能拿下自然是最好的,現在是寸金寸土的年代,自己用不上也可以租出去,飛龍印務公司那裡還有一個人迫切想要,現在連老婆本都沒有,能賺錢自然是好的。
只是考慮到,如果他沒法收拾這個靈器的話,就意味著自己要一直保著陸業的命,辰風要全國各地到處跑,可沒那麼多時間給人當保鏢。
其實哪怕沒有這張地契,辰風還是會保護他。在靈器沒有收服之前,辰風不會讓陸業出意外,畢竟他是唯一的知情人,有必要他還需要向陸業諮詢相關的事情。
陸業認真地說道:“這不是簡單的買賣那麼簡單,說實話,就算我沒命了,我也會照樣把這塊地送給你,只要你去對付那件靈器。”
空空好奇地問道:“這算什麼?收拾靈器的酬勞嗎?”
陸業嚴肅地說道:“也不能說是酬勞,這是一份責任,你只要簽了,契約立馬生效,造紙廠就屬於你。”
辰風問道:“這麼草率?一張紙就能把地給賣了?”
現在買塊地上面管得緊,這裡公證,那裡蓋章,手續一大堆,不是以前那種舊時代,隨便籤一張合同畫個押就能解決的。
“這不是簡單的地契,我也說不清楚,但自從我父親那晚從造紙廠回來後,他就說造紙廠這塊地已經變了樣,它和那個東西束縛在了一起。靈器這種東西你也清楚,它不能按照現實來看待。”
陸業把地契攤開,地契和一本普通的書頁差不多大,紙張微微泛黃,似乎有很大的年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