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宗 作品

第1036章 礦務會議

 “公開招標吧!”威肯突然發話,提出另一種解決思路。

 ““鈾礦這種東西太特別,我們最好自己不要沾惹。公司的目的是賺錢,在保證利益的前提下,和誰一起賺錢,以及賺誰的錢,其實不用考慮太多。”

 “而澳洲政府和西澳地方,看重的是稅收!”

 “我的建議是……”

 “我們應該聯繫澳洲政府及西澳地方政府,將鈾礦項目打包,對外招標。我們的底線是保證20%—25%的銷售分成,至於怎麼開採、提煉、運輸、銷售,都由承包公司負責!”

 威肯不是正統的礦業職業經理人,他最早是盧燦的北美投資財務律師,機緣巧合下加入北洋礦業,一路登頂。所以,他的思維方式與卡爾頓、安東奇恩等人不一樣。

 他的建議,讓盧燦頗為心動。

 但也有人反對,阿米佐約認為不妥。

 “對於一家礦產公司,礦產資源才是最重要資產。鈾礦外包,意味著我們將自己最核心競爭力的東西,拱手想讓,這對於西澳礦務公司未來發展,會起到相當大的負面作用!”

 “另外,我對威肯提議中的‘澳洲和西澳政府看重稅收’說法,持保留態度。誰也不能保證他們一定不會產生其他想法。”

 “而且,我對招標底線為20%—25%的銷售分成這一目標的可達成性,也表示懷疑。像鈾礦這種高危礦種開採,與鑽石礦和鐵礦的開採不能比,前期投入巨大,後期的營銷成本也不低,想要直接從礦商手中拿走20%,可能性不大。如果我們直接將其作為招標底線,我判斷……這次招標可能會流產!”

 所謂的“營銷成本”其實指的是“關係成本”。

 這算是從專業角度來質疑威肯的方案……威肯臉色沉鬱,卻沒有反駁。

 鈾礦開採有沒有利潤?肯定有!而且利潤很高!

 但是,前期投入會非常大,後期的營銷成本很高,這也是事實!平白讓人分走20%的銷售分成,歐美那些成熟的礦業集團,還真未必樂意。

 盧燦一時間有些頭疼。

 田樂群和溫碧璃旁聽,插不上話。

 卡爾頓又給出一個新建議。

 “澳大利亞政府一向堅持無核政策,沒有核電站,也不投建任何與核武器有關的設施(這一政策在2015年之後調整),我們想要開採鈾礦,澳洲政府是必須要拉上戰車,否則我們的開採都會有問題!”

 “既然繞不開澳洲政府,那麼我們主動將他拉進來,讓渡一部分利益,也爭取一部分利益,譬如聯合澳大利亞政府成立澳洲鈾礦管理委員會,逐步掌控澳洲鈾礦的進出口話語權……”

 卡爾頓的這個思路,很新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