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中得意 作品

18、第 18 章

    費霓忙說:“他不搬過來住。”

    “他又沒房,難道他結了婚,還在醫院住?”

    “他有別的辦法。”大不了住廠房,挨一陣子就能有新房住了。她家這麼小,他搬過來怎麼住?

    “他有什麼辦法?他要有,現在還在醫院住?霓啊,不是我們說你,結婚這事兒不能賭氣,我們不支持你和小方結婚,你現在反悔,我們也贊成,但你要是非跟他結,咱們就得對他好點兒。我們有點積蓄,現在也能貼補你們一點,酒席是要辦的,結了婚,就不能讓他在外面漂著。咱們不能跟人家結婚又嫌棄他,這樣你兩頭落不著好,到頭吃虧的是你。”

    費霓做慣了好孩子,打小父母別說批評她,就連意見都很少。這次她一結婚,父母覺得她有一堆要糾正的地方。

    可無論如何,她不能跟方穆揚擠一張床,她那間房說起來其實是半間,只能放得下一張床和上下兩個箱子,箱子充當了儲物櫃、床頭櫃梳妝檯和寫字桌的作用,剩下的空間極窄,連

    打地鋪的地方都沒有。床倒是不小,以前她們母女仨住在這張床上,哥哥去插隊,媽媽搬到了外間和爸爸住,裡面這張床睡的人就變成了她和姐姐,現在只有她。哥哥探親回家在外屋搭一張行軍床。這張床她是絕對不能跟方穆揚分享的。

    不過這話只能跟方穆揚說,讓方穆揚來說服她的父母。

    方穆揚回來的時候,重又換上了兩年前他就要扔掉又沒來得及扔的破爛行頭。他這次回來,不光身上的錢沒了,奶粉麥乳精沒了,費霓給他帶的換洗衣服也沒了,就連他身上穿去的衣服腳上的鞋也被他給賣了。不止這些,他在知青點這些年用的棉被衣服雜物能用的都被他賣到了公社的舊貨店,換來的錢被他拿來買了木料。他插隊的地方有大片山林,木料比在其他的地方買要便宜得多。這些木料都很適合做傢俱。他辦完手續,託運了木料,已經分文不剩,回程前,他把費霓給他的點心和糖分給了當地的知青和鄉親。

    得知他要結婚,知青點的人合起來買了一對很粗的紅燭送他。他帶著紅燭和鄉親們送他的紅薯輾轉坐上了回程的火車。

    他只能買到無座火車票,夏天的車廂像極了散發著各種味道的泔水桶,這股味道佔領了方穆揚的鼻子,隨即把他整個人也給浸染了。

    下火車時是早上八點,方穆揚連飯都沒吃一口就直奔知青辦,直到他露出熟悉的笑容,那大姐才認出他,很關切地問他是不是被人給搶了,怎麼像逃難回來一樣,方穆揚笑笑,不說話。方穆揚很感謝他身上的味道,別人因為不能忍受,以一種極高的效率幫他辦理好了所有他需要的手續,他跑完手續開了介紹信,看離費霓下班的時間還早得很,又回了趟醫院,找出了費霓幫他買的短呢絨大衣,他現在身無分文,要不賣它,連飯都沒得吃了。這衣服雖然沒穿,但和買的時候不是一個價錢,他急著要錢,也就沒計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