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中得意 作品

3、第 3 章

    無論知青辦的人怎麼說,費霓都咬定她不能和方穆揚結婚。

    照顧一個沒什麼交情的英雄,是有覺悟,值得評先進;但照顧丈夫,就是分內之事,根本算不得好人好事。

    和方穆揚結婚,她收穫了一個智力相當於孩童的丈夫,同時又抹殺了之前照顧英雄的成績。怎麼算怎麼吃虧。

    她的心裡話不能說出來,她只說方穆揚在受傷之前有喜歡多年的女同志。這個女同志不是她。她希望有情人終成眷屬,她越是欣賞崇拜他,越不能剝奪他獲得幸福的機會。

    對方說,方同志生病這麼多天,這個女同志都沒來照顧一次,她哪裡比得上你,和你結婚,方同志才能獲得幸福。

    費霓心想,方穆揚的青梅竹馬都不願和現在的他結婚,她憑什麼?就因為她連肉都不捨得吃一塊,都留給方穆揚吃,她一直照顧他,她就應該受這個累?

    她面上微笑,語氣卻無比堅定。無論對方說什麼,她都說為了方穆揚的幸福,她不能同他結婚。

    直到對方說起禮帽廠分房子的事。他們已經調查了費霓的工作背景,禮帽廠現在正分房子,如果費霓和方穆揚結婚,雖然以費霓的職級和工齡肯定排不上,但因為她和英雄結了婚,這次分房肯定有她的份;為方便費霓照顧方穆揚,他們可以和禮帽廠聯繫,幫費霓調動崗位,讓她去做財務或者行政工作。

    這個條件費霓確實心動了下,大學畢業參加工作也是住兩人間的單位宿舍,即使結婚了也未必能分到一間不到十平米的筒子樓。她和方穆揚結婚,就可以馬上進入新的生活階段。

    但她還是不肯跟方穆揚結婚。

    他恢復不了記憶,她相當於嫁了一個智力有障礙的人;他恢復了,他就會想起他的前女友,能在一起這麼多年,說明她對他有持久的吸引力,醒了,舊情復燃,哪裡還有她的事。

    和方穆揚結婚,於她百害而無一利。她的人生就一次,不能為別人做嫁衣。

    她一旦拒絕,方穆揚陷入無人照顧的狀態,她半年多的好人好事就白做了。她希望別人能主動接收方穆揚。

    方穆揚的女

    朋友註定是前女友了,看都不來看,何況把他接過去主動照顧。

    費霓想起方穆揚的姐姐上次來給她留了單位電話,她又打過去。

    方穆揚的姐姐方穆靜聽說她弟弟醒了,坐火車來看他。她在南方一所大學教書,因為家庭成分不好,和他同樣出身的前男友與一個祖上八代貧農的女同志結婚了;也因為家庭成分不好,單間宿舍沒她的份,她和人同住在兩人間。

    本地知青辦的能量也有限,不可能把手伸到方家二姐工作的大學。

    她根本沒照顧方穆揚的條件。

    費霓又問方家大哥呢?

    方二姐告訴她,大哥做的是保密工作,她的大嫂已經好幾年沒看見大哥了。

    方穆揚看見他的二姐穆靜,又開始笑。

    費霓給他介紹,這是你二姐。

    方穆揚問他二姐他們家在哪兒,他要回家。

    穆靜開始也笑,笑著笑著就哭了。

    他們哪還有家啊?

    二姐只請了三天假,當天還要坐火車回去。臨走前,穆靜又拿出了上次費霓沒收的兩百塊錢和全國糧票,費霓還是不要。

    “拿著,給他置辦兩身新衣服。”費霓穿的舊衣服洗得都發了白,但還是給他弟弟買了新襯衫。

    “用不了這麼多錢。”費霓知道他的二姐也不容易。

    “上次來,你還沒那麼瘦。把他交給知青辦吧,他們總得管他,你不能為了他賠上一輩子。”

    費霓照顧方穆揚這麼多天,無論多難,一次都沒哭過,即使知道她的大學夢又破碎了,也只是心裡難受。但聽到這句話,她的眼淚終於忍不住掉了下來。那是另一個同樣受苦的人對她發自真心的體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