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二月 作品

2、第 2 章

    明蓁的母親周氏原是京城人,她的外祖父生前曾經官至禮部侍郎,家世和姚家比起來算是天壤之別。

    姚家就是臺縣清溪村的一戶普通農家,雖然張氏說祖上曾出過高官,但那也是前朝的事了。近些年姚家也只有明蓁的父親姚思禮才學出眾,在隆成二年殿試中考中二甲第一名。

    姚思禮中了進士之後入了翰林院,又得到了明蓁外祖的賞識,這才把小女兒周舜英許嫁與他。

    後來姚思禮外放在順天府轄下的安縣做知縣,他為官清廉,體恤民生,在查辦當地鄉紳搶佔村民土地一事時,因為不願徇私情而得罪了朝廷的權貴。

    姚思禮被迫辭官還鄉,當時剛滿八歲的明蓁跟隨著父母一起回到了鄉下老家。

    明蓁的祖父姚老爺子也是讀過書的,他自是不願兒子和貪官同流合汙留下罵名,很是贊同兒子辭官的決定。

    但是張氏卻因為兒子辭官沒有了往日的風光而耿耿於懷,她不敢埋怨姚老爺子和兒子,只能把不滿加在兒媳周氏身上,對明蓁也是極為不喜。

    張氏說起姚家曾經的風光,周氏聽了面色絲毫不變。

    “婆母要是沒有別的吩咐,兒媳就帶著明蓁回房了。上次的佛經還有大半沒有繡完,繡鋪那裡還等著兒媳交貨呢。”

    姚家是農戶,家中的女眷自然不能和那些大戶人家的夫人小姐們相比,她們也是一樣要做活計的。

    周氏自小在京中長大,對農活是一概不通的。幸好周氏有刺繡的手藝,經常在縣裡的繡鋪接一些繡件,賺的銀子大半也都歸到公中,張氏這才沒有逼著她下地做農活。

    果然聽周氏說起刺繡的事情,張氏的面上才和緩了些。要知道繡這幅佛經繡鋪那裡給出了二十兩的高價,可是一筆不小的收入呢。

    這下張氏也不好再多挑剔什麼了,揮揮手放她們母女二人回後院去了。

    姚家的房子佈局和別處有些不同,前院有五間正房,東西兩側各三間廂房,是姚思禮中舉人那年家裡蓋下的。姚思禮進京後,一直是二房一家跟著姚家二老居住。

    八年前姚思禮辭官回鄉,兩房人擠在一處,周氏深

    覺不方便,於是拿出她的嫁妝錢在後院同樣蓋了五間正房和廂房,明蓁一家就現如今就住在後院。

    張氏一直想把房子建成像村裡的大財主陳員外家那樣的三進大院落,可週氏把剩餘的嫁妝錢在村子裡買了田地,直言再沒有餘錢建房了,張氏只能作罷。

    因著方才的事情明蓁並不急於回房,而是跟在母親身後進了父母住的東側間。

    “娘,您要繡佛經,我來幫您分線吧!”

    女兒這麼乖巧貼心,周氏心底的怒意也消了大半。想到婆婆對蓁蓁的輕視,周氏更加心疼女兒。

    “蓁蓁,你祖母的話你不要放在心上……”

    “娘,”明蓁打斷周氏的話,笑著偎在她身邊撒嬌:“我不在意的,我只知道您和爹心疼女兒,萬事都有你們為女兒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