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人李 作品

第77章 ,槍斃野兔子

    坷垃那一杆土裝春夏秋冬都不離他的手,他用土裝打樹上的鳥,山上的兔子或獾,但往往打不準,那動物總是在他的槍口下逃跑,有時他便讓他的狗去攆那些地上的動物。

    每當我們看見坷垃扛著槍就象看見了電影裡的英雄,總不聲不響地尾隨他走一段路程。

    因為他有槍,他會打槍,康大功就讓他有了一個特殊的身份,讓他常年給隊裡看莊稼和桃園,在當時的農村這是一種人人羨慕的職業,社員們做的活計他是不參加的。

    那時的麥天全隊勞力幾十個人都集中在一塊兒地裡從四面圍住一塊兒麥子割麥,當人們越聚越近,麥子的範圍越來越小,這時候往往會出現一個奇蹟,那一塊兒麥地裡藏著的野兔子就會因活動空間的變小突然爆發“突圍”,上竄下蹦,人們便會不顧一切的圍追堵截。

    這時,坷垃總是遠遠地站在一邊手持那杆土裝做射擊狀,若哪一隻野兔子衝出了包圍,他就大聲嚷嚷:“不要攆了,不要攆了,叫我用槍打”。

    那天,我和蘇老二各自掂著一罐水往地裡送,康素貞依然跟在我倆的身後,當時正趕上坷垃在吆喝:“不要攆了,不要攆了,叫我用槍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