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9章 我有信心把她捧紅

    顧晚顏點頭:“我也是這麼想的。”

    自古以來被娛樂公司看上的人都是籤合同容易,解約難。

    經紀合同不同於一般的勞動合同,它有“居間、代理、行紀、僱擁”等多種特徵,相當於負責了藝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一直在司法中就相當具有爭議性。

    同時,它的解除也相當困難。

    在這個快節奏的時代,大多數娛樂公司都採用廣撒網捕撈魚的方式,萬一捧出一個走紅的,那就是百倍的利益。

    在這種情況下誰願意放藝人走呢?

    尤其是,吳佳人還曾經走紅過。

    美光現在不是路景煥當政,不太可能會主動放她離開。

    容英韶肯定了她的猜想。

    “這事不好辦。”

    不好辦不是不能辦。

    顧晚顏試探地道:“你有辦法?”

    “我要是沒辦法,那想必也沒人有辦法了。”容英韶一掃剛才嚴肅的表情,露出了笑容,“要想解除合同最好還是約定解除或者法定解除。前者是依靠合同內容,後者依靠法律,解約這種事最好還是不要鬧大。”

    藝人跟娛樂公司對拼多半是沒有好結果的,他們最好還是先避免衝突。

    “那就只能從約定解除入手,先讓我看看她的經紀合同吧。”

    顧晚顏把吳佳人傳輸過來的電子經紀合同給容英韶看。

    對面的女人接過平板便開始一頁一頁地看,房間裡陷入了沉默。

    “不好解除。”

    容英韶皺眉:“是圈裡常見的一種藝人合同。條款太模糊了。”

    她指給顧晚顏看,後者接過來瞟了一眼,上面只說會盡力為藝人提供演出機會、盡力爭取好的報酬、盡力提高藝人的技能和知名度等似是而非的詞,但缺乏明確的標準和時間限制。

    比如每年要有多少收益,多長時間內要達到什麼樣的效果,這類的約定完全沒有。

    顧晚顏心一沉。

    “那怎麼辦?”

    容英韶唇角一勾:“但也不是不能解除,我有辦法治他們。”

    顧晚顏眨了眨眼,盯著她看了半晌後終於朝她撲過去:“你真是我的小寶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