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你懷了誰的野種

    “你們人事部經理跑了,所以我們才來找你的。”顧晚顏盯著他,眼神有些冷,“方律師今天要是不給我們一個說法——”

    轉身欲離的男人頓住兩步又轉回來,怒極反笑:“我方子甄還是第一次被人這麼威脅,你倒是說說看,我要是不給你們一個說法,你想怎麼樣?”

    威脅他?也不看看她腳下踏的是什麼地方!

    與此同時,無論是辦公室外接近暴怒邊緣的方律師還是辦公室裡的男人都在等一個回答。

    她要怎麼辦?

    男人敲擊手背的動作不知何時停住了。

    “我不想怎麼樣。”顧晚顏瞟了一眼自己的指甲,微微一笑,“也就是偶然恰好巧合之下告訴您妻子,您出軌了,在外面金屋藏嬌。”

    現場一片寂靜。

    顧晚顏自顧自地接著說:“至於您妻子會怎麼想那就是她的事了,也許回去跟您鬧離婚,沒離婚也許每天晚上翻你的衣服,應酬打電話查你的崗,深夜翻你的手機……”

    “停!”方律師伸手製止她接著說下去,隱隱有點咬牙切齒,卻又止不住的出了一後背冷汗:“你有什麼證據說我出軌?”

    “女人的懷疑哪需要什麼證據,你以為這是呈堂證供啊!”顧晚顏翻了個白眼,“比如我懷疑你現在裡養了小情人在辦公室裡,你有理由反駁我嗎?”

    方律師:“!!!”

    他心驚膽戰地回頭看了一眼辦公室,壓低聲音:“你別瞎說!”

    顧晚顏本是隨口一說,看他這麼一副緊張心虛的模樣,忽然真有些懷疑,該不會真藏了人在裡面吧?

    容英韶終於看不下去,扯住顧晚顏的手臂將她帶到身後來,看了這麼久的戲,她終於徹徹底底地冷靜下來,恢復成了以往眉眼犀利的那個英氣女生。

    “方律師,我是容英韶,兩個月前曾在貴工作室開始實習,但試用期未滿就被辭退。但大家都是熟讀法律的人。”容英韶的眉眼一瞬間銳利起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0條,《華國合同法》第36條規定,未同時訂立書面合同但事實上一方當事人己經履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未經法律條件,程序規定,不得任意性行使解除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