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飛 作品

第200章她是敗家子的女人!

    “怎麼又是他?!”

    聽到蕭明的名字,李牧之的心一下涼了半截!

    雅人居度假酒店是蕭明的,現在連《我是歌王》都是蕭明的,這讓他又氣又急。

    “好好的節目,為什麼突然換了主人?”李牧之很不理解。

    “《我是歌王》的版權價值最多五千萬,而吳總出價整整一個億購買,直接把價格翻了一番啊!李少爺,你覺得誰能抵擋住這份巨大的誘惑?”

    許導兩頭都不想得罪,但他終歸還是在蕭明手底下做事,所以就實話實了,蕭明確實出手大方,這點他不去質疑。

    當李牧之聽到這“一個億”的字眼,再次緊皺眉頭。

    “又是一個億!”

    連他這個堂堂李家大少爺,都覺得多了。

    前幾天剛拿出一個億來買下雅人居度假酒店,而現在又花費一個億把《我是歌王》的版權和製作團隊給買下,再加上半年以來,蕭明零零碎碎也敗了快七八個億,李牧之就納悶了,蕭明到底哪來的這麼多錢!

    即便是他這個李家大少,李氏集團的未來繼承人,也不具備此等實力!

    他捫心自問,並且承認,確實不具備。

    雖然他李家有錢,但並不是自己的,如果他想拿出一個億,也必須跟家裡的爸爸和爺爺請示。

    即便拿到這筆錢,也要受家中長輩的監督,不能任意揮霍,想要投資一個項目,也必須經過董事會同意才行。

    像一個億買下《我是歌王》的版權,是絕對不被允許的,因為經商看重利益,本來五千萬就可以拿下的東西卻要花費一個億,這在正常商人看來都是賠本買賣。

    蕭明與李牧之相比,最大的不同,或者優勢,就是可以自主決定鉅額資金的去向。

    蕭明根本不需要和董事會商量,因為公司只有他一個董事,並沒有投資合夥人,他不缺錢,不需要錢,他就是老大,別人都是給他打工,他擁有公司最高的決策權。

    別人可以提出建議,但是意見保留。

    這點不同,是極大的不同,所以李牧之才會感到疑惑不解,一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竟然有如此大的實力,即便背靠巨大財團,也不可能我行我素,不可能隨意揮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