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閣醬 作品

222:你們為什麼那麼怕他?

    程雪飛上了《大家攝影》雜誌封面的事,在本地引起了一陣轟動。

    本地的人,有幾個上過報紙的?

    更別說是上雜誌——而且是全國知名雜誌的封面。

    那是電影明星才有的待遇,他們這個窮鄉僻壤的地方,居然也出了個電影明星一樣的人物。

    程雪飛本來就是西埠鄉的紅人,這一下更是紅的發紫,走到哪都能被人認出來。

    紅到程雪飛以後再也沒穿過那件酒紅色的蝙蝠衫。

    黃博華中午下班回家,順道去了人武部,在倉庫裡找到正在清點槍支彈藥的姜鴻宇。

    他神秘兮兮地從公文包裡掏出那本雜誌,報喜似的對姜鴻宇說:

    “鴻宇,看看這個。”

    “什麼?”姜鴻宇漫不經心地問了一句,目光卻在那一排排步槍上打量。

    “你看看就知道了。”

    姜鴻宇不知道黃博華能有什麼新鮮東西給他看,輕輕瞥了一眼。

    這一瞥,眼睛就再也挪不開了。

    他盯著封面上的彩色照片,看著這件熟悉的衣服,在申城酒店裡發生的一幕幕,又鮮活地湧進腦海。

    他喉結升降,嗓子乾澀。

    想要拿過來看的仔細一點,黃博華卻故意作對似的收起雜誌,往黑色公文包裡塞。

    “行了,看完了,你繼續數你的槍吧。”

    姜鴻宇一把抓住黃博華圓滾滾的手腕,從他手裡搶雜誌。

    黃博華嚷道:

    “你別給我扯壞了!”

    姜鴻宇捏著雜誌,看著程雪飛笑吟吟的臉。

    此時,作為曾經的語文教師,肚子裡滿腹辭藻,也只能發出一聲最質樸的感嘆:

    真俊!

    尤其姜鴻宇曾經領略過她的身體,就更容易感受到那種震撼人心的美。

    人世間所有美好的形容詞加在一起,都不足以形容她身上的美好。

    姜鴻宇的臉上不知不覺浮上一層春色。

    黃博華瞧他這副“色迷心竅”的樣子,趁他不注意,又從他手裡搶回雜誌,說:

    “看完了吧,看完我該回家了。”

    姜鴻宇手裡一空,人沒了。

    “雜誌送給我吧?”

    “你自己買一本嘛,又不貴,一塊錢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