穢多非人 作品

73.車輪審訊得真相

    按照當年簽訂的《日法友好通商條約》之規定,對於涉外案件的調查審判,由法國派遣兩人,幕府派遣兩人,以及法國人再行指派一名日裔人士,共計五人,擔任審理團。

    參照的法律,既不是幕府的法度,也不是那些海洋法系的國家的法律,而是法國的《拿破崙法典》,以成文法的形式,明確的判定罪犯的罪責。

    所以此案的審理,自然是由兩名法國人,以及幕府指定的兩名幕臣,和一名日裔買辦擔任。幕府派出的是正在經辦橫濱鋼鐵所的小慄忠順,以及大目付織田信重。

    這位織田信重,乃是織田信長之子織田信貞之後,幕府三千石之旗本。而且是德川氏比較重用的旗本家族之一,借賴著信長極為強大的生育能力,織田氏即使在德川幕府,也有很多分家混的不錯。

    至於那位買辦,大家都很熟悉的,自然是和外國人做生意做的風生水起的奈良屋茂右衛門咯。英國人法國人都很信任他,或者說是信任他手裡質量一直挺平均的生絲。因著這層關係,奈良茂成為了本案的審判員。

    庭審的過程無非就是雙方各自陳述,再交五名審判員審判。證據主要集中在人證,物證則是那名死者的血衣,以及德川慶保趕去收殮時的各種刑事記錄。飯田忠彥等人的佩刀,也被提交到法庭上。

    “如此說來,死者當時已經避讓到道邊,卻並未下馬,是以你才上前喝止?”小慄忠順看著全案的卷宗,也發現了雙方口供的爭議點。

    到底是死者主動策馬衝向有棲川宮幟仁親王,進而導致被殺。還是飯田忠彥主動上前喝止,使得死者馬匹受驚,進而衝向有棲川宮幟仁親王。

    主動衝的,那殺之無罪,可以算是死者發起襲擊,然後另一邊正當防衛。馬驚而衝,那就是飯田忠彥蓄意挑釁,進而殺人,乃是重罪。

    “不錯,我見其口中念念不止,似乎嘲諷於我家殿下,這才上前喝止。”飯田忠彥當然分得清輕重,當即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