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亂世小歌謠




    徐鳳年直接掩上窗戶,來一個眼不見為淨,既然沒有童謠可聽,又不想與那摸魚而來的刀譜較勁,徐鳳年袖中飛出一柄飛劍桃花,懸浮空中,靜心屏氣搖青蓮,駕馭這柄袖珍短劍在屋內飛行,時快時慢,好似頑童放風箏,不亦樂乎。



    若是在動輒便有武林梟雄被傳首江湖的離陽王朝,尋常武人早已被騎兵給踏碎膽魄,不曾想在這北莽龍腰州,院子裡那幾桌漢子明知道有百人jing銳輕騎在外頭,見著這位氣焰彪炳的官家世子後,非但沒有避其鋒芒,在一名壯漢握刀起身後,立馬就像是要揭竿而起結夥造反,抽刀的抽刀,拔劍的拔劍,提斧的提斧,一個照面,都還沒客套寒暄兩句,二十多人就轟殺了過去,六七騎臨危不亂,除了兩騎護著那名鮮衣怒馬的富貴主子,其餘戰馬後撤,騎士一同彎弓she箭,第一撥飛羽jing準無誤地釘入幾人腦門,箭尾猶自輕微顫動,那些漢子激起了血xing,非但沒有退縮,反而愈發悍不畏死,兩騎拉起韁繩,戰馬猛然高高抬蹄,沉重踩踏而下,將兩名貼身靠近的漢子踩爛胸膛,但一名騎士隨即被抓住間隙欺身而進的江湖人給一刀捅進腋下,再由脫手的一板斧砍去腦袋,飛斧繼續掠向烏騅馬上的世家子,被一臉鄙夷的後者拿雙指輕鬆撥開,另外一騎的處境要更加慘烈,戰馬被削斷前腿,所幸身披鎧甲,抵擋去幾把刀劍加身才未變成一隻刺蝟,但仍是難逃一死,戰馬墜地時,腦袋亦是被一劍削去,這場血戰,外人眼中自然是出現得莫名其妙,但真正血腥的場景還在後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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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子裡不動如山高坐烏騅馬背上的世家子鐵矛點點如暴雨,每一次抽拔都會帶出一抹刺透敵人身體的血泉,一些氣急敗壞的飛斧,則被他拿手用巧勁卸去,身後騎兵第二撥勁she收割掉五六條人命後,面無表情抽出北莽刀,策馬前衝與那些江湖草莽絞殺在一起,緊接著客棧二三樓竄出幾十人,而黃泥砌成的院牆上出現幾十條鉤爪,被戰馬掉頭飛奔一扯,三面圍牆瞬間轟然倒塌,再談不上什麼四合院,烏騅馬且戰且退,那名絕非繡花枕頭的公子哥似乎過足了殺人的癮頭,一臉閒散愜意地與坐騎退出院子,幾名殺紅了眼的江湖豪客顧不得身上插了羽箭,吼著就奔出院子,才掠出院門,就被箭雨she得死絕,一名漢子機靈地滾地前行,抬手要砍殘那匹烏騅鐵蹄,結果被白袍公子一矛刺在後脖頸,狠狠向下一戳,將其按死在泥地上,這名白白長了一張清雅臉孔的官家子弟獰笑著一擰鐵矛,將屍體翻了個身,鐵矛仍是不放過屍體,將漢子的面門攪爛,心狠手更辣。



    徐鳳年聽到腳步聲,收起飛劍桃花,起身後聽到敲門聲,是店老闆,這名女壯士端著放有一根烤羊腿的盤子進屋子,還有一些以供碎嘴的小吃食,她歉意笑道:“叨擾公子了,委實是別的房間都有想殺人的客人霸佔,大多又都是有過銀子來往的老熟人,我這當老闆娘的沒臉皮去找個地方看戲,這不就舔著臉找公子你來了,這隻羊腿就當送給公子的,讓我在窗口站上一站,如何?”



    徐鳳年點頭後笑道:“老闆娘的好意心領了,你站在這兒,是給我貼了一張置身風波以外的護身符才對,這烤羊腿不能白吃,該多少銀子就給多少銀子,這樣才能住得心安理得。”



    女壯士眼中閃過一抹訝異,似乎沒料到會被這面生房客看破自己臨時起意的善舉,放下餐盤後撿起吃食就走到窗口,一遍嗑瓜子一遍雲淡風輕解釋道:“公子有所不知,鴨頭綠客棧已經做生意二十多年,來來往往無數人,總會有一些打殺磕碰,但鴨頭綠從來都不管,來者是客,只要給足銀子,住下來就是,該吃吃該喝喝該piaopiao,至於被仇家找上,或者在客棧裡私鬥,能否活著離開,各憑天命,鴨頭綠常年都有棺材,到時候進去一躺,大可以等著親人來收屍,實在沒個親戚,鴨頭綠就幫著給葬了,不怕做孤魂野鬼,這也是咱們這裡生意興隆的緣由。像今天這種兵匪廝殺,也不是頭一遭,前些年還有鬧得更兇的,客棧本不是這個四合院的模樣,那次毀壞得那叫一個徹底,我家男人恰好有些半吊子的書生意氣,就給搗鼓成如今樣式嘍,公子別擔心,咱們北莽的恩恩怨怨,都講究一個禍不及旁觀,這叫窮講究也叫橫講究,是道上的老規矩了,只有那些個魔頭才敢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