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陪審員孫達雱 作品

第 4 節 販賣女性暗網:跨國新娘背後的罪惡交易




    楊斜鎮派出所接到了新豐村村民的舉報,說村民鄧智權娶的那個小媳婦有問題。



    所長袁亞龍即刻把這個情況上報到了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很快,分局刑警隊做了行動安排。



    沒想到這個案子比他們想象的還要惡劣。



    2010 年 10 月 30 日,兩輛麵包車駛入了新豐村,停在了鄧智權家門口。



    車上下來幾名漢子,敲響了鄧家的門,開門的正是鄧智權。



    還沒等鄧智權張嘴,幾名漢子二話不說,立即將他控制住按倒在地。



    正在灶屋忙著做飯的王三妹聽到院子裡一陣嘈雜,急匆匆地從屋裡跑出來,用不太流利的本地話問道:「做啥呢?」



    幾名漢子見跑出來的是一個身高只有 1 米 3 左右的小女孩,連忙說道:「孩子,別怕,我們是人民警察,是來解救你的!」



    鄧智權見狀急忙喊道:「她不是小孩!是我媳婦,叫王三妹。」



    一名警察擰著眉頭問:「是你媳婦,那她有多大了?」



    鄧智權連忙答道:「十六歲了,是雲南人,少數民族,家庭條件差,不長個。」



    警察繼續問:「那她有身份證嗎,把身份證拿出來看一下。」



    「沒有身份證,但我們有婚姻見證書。」鄧智權的回答有些慌張了。



    鄧好明蹣跚著從正房屋裡走出來,幫兒子向警察辯解:



    「王三妹是我兒子年前在雲南打工的時候認識的,有介紹人,孃家人同意才領回來結婚的。」



    「既然這樣,跟我們回派出所去說明一下情況。」帶頭的所長袁亞龍看事情有些僵持,果斷地說道。



    一聽要去派出所,王三妹轉身就跑回自己房間裡,「嘭」一聲把房門關上,大喊:「我要換件衣服。」



    她匆忙地將一件紅色外套穿在了身上。坐在床前穿鞋的時候,地上有一雙童鞋,還有一雙鄧智權給買的高跟鞋,三妹猶豫了一下,還是穿上了那雙高跟鞋。



    因為她想起了鄧智權的恐嚇:「出門就得穿高跟鞋,要裝成大人的樣子。」



    而鄧智權也跑回房裡,翻箱倒櫃地找到了三張紙,其中兩張是「男女雙方婚姻見證書」,還有一張就是當初陳向東給他打的「收據」。



    到了派出所,這三張紙一字排開都攤在了警方的辦公桌上,所謂的「男女雙方婚姻見證書」,不如說是一份協議,內容大致是說雙方是自願結婚,反悔一方要承擔經濟損失,上有男女雙方以及雙方介紹人、見證人的名字和手印。



    但是警察看到這份「協議」上只有男方鄧智權的家庭住址和姓名,而女方的住址和姓名,是空白的。



    另一張「收條」的內容也很簡單,上寫:我陳向東代理收到鄧智權交給女方父母親和女方男方雙方介紹費全部共計 32000 元。代理收款人陳向東、證明人徐世榮,均簽名按有手印。



    在鄧智權看來,有這些東西就可以證明他和王三妹的婚事是合法的,而且是出於雙方自願的。



    但是在辦案人員眼裡這是一個漏洞百出的協議。



    很快,警察就對鄧智權進行了第一次訊問。



    鄧智權對警察說:「三妹是我媳婦,她還小,所以有時就隨著她愛幹啥幹啥,我娶三妹是經過她家裡人同意滴。」



    警察質問鄧智權:「那你見過她的父母嗎?」



    鄧智權回答:「沒有見過,她娘去世了,爹娶了後媽以後就不管她了。」



    「那你怎麼知道她到底多大?連個身份證都沒有。」警察接著發問。



    「是她姨婆帶來的,還有同村人的介紹人和證婚人,這還能有假,警察同志,我保證我說的每一句話都是真話,我可以簽字,我可以負法律責任。」鄧智權瞪大了眼睛拍著胸脯繼續撒謊。



    而警察在詢問三妹的時候,三妹的回答卻非常含糊。不論是她說話的口音還是內容都讓警方察覺出了重重疑點。



    三妹說自己是雲南人,哪個民族的不知道,哪一年出生的也不知道,就說自己屬豬,家裡還有兩個哥哥和三個姐姐,其中一個哥哥在西安打工。



    母親之前遭意外死亡,父親就娶了後媽。



    她從小是和姨婆一起生活的,這門婚事也是由姨婆張羅的,鄧智權給的 32000 的聘禮也在姨婆手上,和鄧智權見面的時候,自己的姐姐姐夫都來了。



    自己是八歲才上的學,因為家裡窮,上了三年就休學待在家裡,臨走的時候還有幾十個同學來送她。



    警察看三妹不像個神志不清的人,怎麼會連自己到底是多大都不知道?



    通過警方戶籍系統,民警在雲南馬關縣查到了三個叫「王三妹」的人,並且年齡都很大。



    所長袁亞龍感覺陷入了困境,「當地沒有叫王三妹的女孩……究竟是誰在說謊?」他坐在椅子上手掐眉頭思考著,突然,袁亞龍腦中靈光一閃,打開了電腦,翻出了南方少數民族的服飾照片。



    「如果王三妹能確認自己是壯族或者苗族的人,那就大致可以確定是文山州人。」



    可是王三妹看了半天,都說自己不屬於這些少數民族。



    沒辦法了,袁亞龍命令手下警員向雲南的警方打電話求助,「請他們懂方言的來對話,看能不能確認王三妹是哪裡人。」



    很快,雲南警方就把電話回了過來:「喂,我們是馬關縣公安邊防大隊的,現在找來壯族和苗族的老鄉了,你們可以問他們。」



    於是,那邊的兩個老鄉通過電話先後和王三妹用本地方言進行了交談,意外的是,雙方都聽不懂對方在說什麼。可見,王三妹既不是壯族也不是苗族。



    時間過得飛快,轉眼天就黑了。關於核查王三妹真實身份的進程再次陷入困境。民警們都坐在一起討論著,分析著。



    誰也想不到,接下來發生的事情竟然戲劇性的破了案。



    由於工作太忙,袁亞龍就把剛放學的女兒先接到派出所,大人們在忙著工作,小女孩就坐在電腦前面看起了動畫片《喜羊羊和灰太郎》,不承想,王三妹也慢慢湊了過去。



    兩個女孩坐在一起看著動畫片,時不時地發出笑聲。



    看到這幅景象,警察們紛紛說道:「到底還是個孩子呀,哪像十五六的。」



    大家更加肯定,王三妹還是個心智未開的小孩子!



    一位名叫李永康的警察遞給王三妹一張紙和一支筆說:「你把家裡的信息都寫出來,知道多少就寫多少,越多越好。」



    王三妹接過紙筆只是歪歪扭扭地寫了「王三妹」三個字就放下了筆,對李永康說:「我就會寫這三個字,這三個字還是我爸教我的。」



    「你不是說你上過三年級嗎,怎麼就會寫三個字,那你上學都學什麼了?」民警詫異地問。



    「我會寫其他的字,能寫很多呢。」王三妹見民警不信,就賭氣噘著嘴回答道。



    「那你寫出來,讓我們看看。」民警感覺這件事有戲,就讓王三妹繼續寫。



    王三妹在紙上熟練地寫出了很多字符,然後又讀出來。



    這是「我今年多大了」,「這是爸爸、媽媽」,這是「我想回家」。王三妹一邊讀一邊給民警解釋。



    「她寫的這是什麼文字?」所有參與辦案的警員都圍了過來,可就是沒有一個人能看得懂。



    袁亞龍著急說道「把三妹寫的東西拍下來,用 qq 發給雲南那邊,請他們幫忙辨認。」



    很快,雲南馬關邊防大隊的 qq 就回復了一行消息:「這是越南文字!」



    「咋?三妹是越南人?」民警又將王三妹的照片發給邊防大隊,請他們確認。



    邊防大隊民警看過照片之後並不能通過長相判斷王三妹是否是越南人。



    這時,商洛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的徐尚志靈機一動,立刻從網上找到了一些越南文字,圖片和語音廣播,逐一讓王三妹進行辨認。



    王三妹一聽到越南語,臉上一下子就笑開了花,轉而又淚流滿面。



    「這就是我們那裡的話,這句是謝謝的意思!」



    至此,王三妹的真實身份水落石出!



    她不但是個未成年人,還是越南人!



    見真實身份暴露了,王三妹只得說出了真相,而更讓人心驚的是,她是被拐賣來的!所謂的王三妹的身份以及她的親友,全是假的,是這個女孩被逼無奈,在聽從他人的指揮下背下來的謊言!



    辦案人員的心情變得十分複雜,慶幸於案情的突破,也悲傷於這個女孩的遭遇。



    這不但是一個拐賣未成年人的案子,還是跨國拐賣!令人悲痛的是,王三妹的真實年齡僅有十歲!她竟然被當成貨物轉手賣給他人!



    在派出所院子裡等著的鄧智權聽見了屋子裡警察們的談話,知道事情的真相已經暴露,一下子就癱坐在了地上,心裡萬念俱灰,頭也垂了下去。



    此時已是晚上 8 時。



    因為此案涉及涉外拐騙,辦案人員立即向商洛市公安局做了彙報。



    不久省公安廳做了指示,要求妥善保護受害女孩,儘早破案。



    在第二次對鄧智權的訊問過程中,鄧智權老實交代,在買時就知道王三妹是越南人,而且買回來後一直同居生活,發生過多次性關係,不過對方沒有懷過孕。



    王三妹也在這次做筆錄中承認,之前交代的事情都是假話,都是鄧家父子教給她的,被賣到新豐村的時候只有九歲,現在已經十歲了。



    當初自己在家裡時,有人說帶她去鎮裡玩兒,她就被人帶走了,沒想到被帶到了中國。



    10 月 31 日,商洛市公安局局長親自看望了三妹,併成立了專案組。



    當天中午,犯罪嫌疑人鄧智權涉嫌收買拐賣婦女兒童罪被刑事拘留。



    專案組兵分兩路,一組摸排抓捕犯罪嫌疑人陳向東,一組遠赴雲南,負責將王三妹移送給馬關縣公安邊防大隊,並請求協助抓捕雲南的相關犯罪嫌疑人。